矛盾分析(矛盾分析从何而来?
前面的文章讲了矛盾分析法,以及由矛盾分析法导出的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一条比较完整的逻辑线,但是不知道有没有读者想过这样的问题。矛盾分析的基础是什么?假设是比较基础的理论或者说理论,A的基础是什么?追根究底,一定有一种理论或理论是无法从更基础的理论或理论推导出来的。这样的理论或学说,我们称之为公理。或者通俗地说,就是一个我们认为正确的假设。
其实自然科学也不过如此。整个自然科学领域都是以数学为基础的,而数学是以几组公理为基础的。最著名也最容易理解的公理是“0是自然数”。这个公理无法证明,是人为规定的,经常被误解为公理1+1=2。实际上是由上述公理和另一个公理推导出来的定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查阅资料。那么,矛盾分析法背后的基本假设是什么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考察哲学研究的根本对象。哲学研究世界的起源。整个世界的起源是什么?说到底,是思想与存在,还是物质与意识。因此,任何哲学体系的建立都逃不过这两者的考察。自然我们会问,物质和意识是什么关系?这是哲学最基本的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细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物质和意识,哪个是第一?或者用一个具体的问题来解释,人是怎么来的?是某个神做的吗?是由某种“气”形成的吗?还是由低等生物逐渐进化而来?前者认为意识先于物质(唯心主义),后者认为物质先于意识(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先于意识,但要注意这不是公理,而是可以证明的。其实很容易理解,在人类诞生之前,地球已经存在了几十亿年。
我们知道物质先于意识,但是物质决定意识吗?这是第二个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这其实是可以证明的事情。什么是意识?意识是人脑的功能和属性。必须以人脑为基础。其特点是能够透过事物的表象,抽象具体的物质,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联系,构建抽象的逻辑体系。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植物,甚至猩猩,只能知道事物的外部联系,而不能抽象。
在了解了世界的起源——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之后。我们分别考察一下物质和意识的特性。
对于物质,我们首先要了解它的概念。手机重要吗?你穿的衣服是料子吗?是的,它们是物质,但它们都只是具体的物质,也就是具体的东西。《物质与意识》中的物质指的是抽象物质,即把所有无限的具体物质聚集在一起求同存异而得到的抽象物质。那么这种抽象物质有什么特点呢?也就是手机,衣服,身边的一切,甚至一切。他们有什么共同点?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现实世界的考察和归纳,提出了关于具体物质的共同性质的一般公理,绝对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这在当时被他们视为不言而喻的假设,但实际上,现在可以证明。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根据热力学第三定律,绝对零度是无法达到的,所以一切物质都有一定的温度。一旦有温度,就说明有内能。一旦有内能,事物内部必然有热运动,所以物质是绝对运动的。本来热力学第三定律也是热力学中不证自明的公理,但是在2017年已经被科学家用数学证明了。当然,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数学本身也是建立在一套公理之上的,所以世界是建立在数学公理之上的。
万物同时空,万物具有绝对运动的共同属性(共同交集),那么万物必然是普遍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的前提在于事物之间的差异(对立),不同的事物通过联系相互作用、影响、制约、演变、过渡(同一),从而产生了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理论。
同时,事物是多样的,联系也是多样的。有直接联系、间接联系、必要联系、非必要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具有多样性,这就导致了矛盾的主次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差异。再者,事物的绝对运动,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变化。变化表现为一定的过程,过程表现为质变量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从而形成完整的矛盾分析法。
从物质的绝对运动,我们引出矛盾分析法。现在我们来看看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用来做什么的?是为了理解物质。但你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物质是绝对运动和移动的。我们怎样才能认识物质?当我们想认识一种物质的时候,这种物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我们那一刻想认识的物质。例如,古希腊哲学家克拉底鲁说:一个人不能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就是说,这条河,在我们刚刚踏入的那一瞬间,变成了另一条河,所以已经不是我们曾经踏入的那条河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确定的物质,我们就什么都不能知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就不会有这样的烦恼,我们还是可以知道周围的物质的。为什么?
原来,事物不仅是绝对运动的,也是相对静止的。什么是相对静止的?相对静止是指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表现为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比如刚买的新手机,虽然绝对是移动的,但是可以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内使用,一年或者两年。虽然会磨损,但还是可以用的手机,根本性质没变。这种相对静止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
说到这,我们插一句话。矛盾分析法来源于物质的绝对运动,而绝对运动本身也在矛盾分析法的适用范围之内。所以我们说矛盾分析法是分析事物的根本方法。
回到意识,意识就像一个照相机,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人的意识不仅能感受到事物的表象(感性认识),还能将这种表象的感受进一步抽象加工成更高层次的思维(理性认识),如目标、计划、方法、理论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也是对立统一的)。同时,我们可以以这些理念为指导,去实践。
最后,做一个整体总结。物质先于意识,意识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动态的反作用。基于此,一方面,通过归纳和实践,证明具象物质具有绝对运动的共同根本属性。这一根本性质表明,世界上的物质是普遍联系的,而联系是以差异为前提的,它们相互制约、相互过渡、相互演化。以此为基础,推导出对立统一理论。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导致事物的变化,变化表现为质变量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次,虽然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可以对物质产生动态反应。物质和意识作为世界的本源,也是对立统一的,再次证明了矛盾分析法是分析事物最根本的方法。把这两个方面运用到人类历史的研究中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到社会研究中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更进一步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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