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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美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合集(2020年美术本科录取线)

2020美术本科录取分数线(九所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汇总)

(1)中央美术学院

一、根据专业排名,文化课相对分数≧75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造型艺术:专业考上第112名,并列第112名,文化课相对分数考上89.209分。

2.中国画:专业排名考上了第38名。

3.书法:专业排名考上第26名。

4.实验艺术:专业排名考上第40名。

5.城市艺术与设计:专业排名第335,并列第335,文化课相对分78.810。

6.新疆少数民族合作计划:专业排名考第一。

二、按专业排名,文化课相对分数≧80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排名第193,并列第193,文化课相对分97.308。

三、根据文化课相对成绩,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分113.747。

9.美术:文化课相对分数106.134分录取。(山东省考生文化课相对分数线录取109.586分;北京考生文化课相对分数线录取112.548分)。

10.艺术理论:文化课相对分数108.137分录取。

11.艺术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分数94.108。

四、港澳台联合招聘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专业。分数另行公布。五、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各省录取分数线说明:

1.对于艺术高考满分与普通高考满分不同的省份,一个参考线换算方法:一个参考线=普通班,一个艺术高考线,普通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在计算相对分数时,一本参考线采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分数线或本科第一分数线;

3.江苏和新疆的一本参考线用的是普通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考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在计算相对成绩换算时使用标准分;

7.如省市招生政策调整,考生相对分数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法折算。具体转换方式将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对同一考区所有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2)中国美术学院

注:艺术理论和建筑学总分750分。

2.我们学校不限生源省份。如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损失拟录取计划的,按同一专业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第一,设计课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北京综合成绩不低于215.02,外省不低于211.97。

北京26人,外省144人。

第二,美术类

中、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分数不低于75分,北京市专业课不低于537.5分,广东省不低于582.5分,河南省不低于565分,其他省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557.5分,文化课88分)。

上述录取包括8名北京学生和47名外省学生。

第三,艺术史理论

文化课相对分数不低于陕西131.2500,新疆129.0456,山东126.1278,北京124.3346,广西123.4000,黑龙江123.1884,其他省份122.1190。

以上报名人数为15人。

注:1。文化课相对分数线=文化课分数线所在省份文史/理工科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类课程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10/ 470100北京入围+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的省文史/理工类本科。

3.合并本科一、二批的省份的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类课程的考生,中外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150分);报考美术类的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是单科成绩不超过线、单科成绩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必须在文化课总分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参加排名。单科每差1分,文化课(750分制)成绩减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可减50分。期末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以上的,予以录取。

注:对于单科满分不到150分或文化课满分不到750分的省份,单科线和文化课对应分数按对应比例折算。

各大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美术类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报选的专业方向进行志愿填报,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相对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如果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如果三个志愿都考不上,服从调配,就调配到本招生专业;不服从分配的将不被接受。

(4)天津美术学院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报考理论课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各大类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名额满为止(天津考生另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省考生统一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60+考生文化总分40(书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50+考生文化总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专业分相同文化分高的考生、文化分相同语文分高的考生,直至各类计划满员。

2.报考我校理论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队录取,直至计划名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录取语文成绩相同的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名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4.我校根据高考原始分数划定控制线,开展录取信息资源联网工作。以下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均以原成绩为准,若考生成绩为非原成绩,则折算为原成绩。高考原始分750)。

(5)四川美术学院

准入原则

(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指定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2)造型、设计、书法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总分达到我校指定的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要求单科成绩)。综合计算方法: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30+专业分30070。

(3)通用通专业: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不要求单科成绩)。文化成绩原则上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理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总分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顺序排列,单科成绩最高者优先;美术教育分别按语言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单科较高者优先。

(6) Xi安美术学院

Xi美术学院2020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注:1。高考文化分数线按满分750分后计算(海南省使用原分数线)。

2.如果录取过程中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最高到最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

3.我们学校的美术类和设计类是按大类招生的。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工作,综合排队,按照“分数优先,随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和分配。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我校将进行统一专业调剂。专业分流具体公告请美术、设计类考生及时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

(7)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在广东省艺术类招生提前批

1.模特专业“统考+校考”最低综合成绩71.467分;

2.“统考+校考”的设计专业最低综合成绩为70.593;

3.《校考》图书法学专业最低综合分73.020;

4.“提前通过统考”,美术专业最低文化分数线为485分;

2020年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提前录取省外艺术班

(8)湖北美术学院

(一)我校高考文化分数线以2020年湖北省相应批次、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绘画和设计类:305分

2.动漫(中外合作办学):305分

3.书法:319分

4.服装表演类:285分

(2)上述专业类型的综合转换分或专业分的计算规则:

1.绘画和设计类别:

综合折算法:(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漫(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法:(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

综合折算法:(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时装秀类别:

根据服装表演学校考试的专业成绩。

(3)以上专业类型考生均为经我校校考合格并报省招办备案的学生。

(4)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理论、艺术设计)、文理类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提前录取,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录取规则见《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版)》。

(5)录取细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9〕4号)、《省招生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招办〔2020〕8号)、《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修订版)》。

(9)鲁迅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2020本科招生分数线

录取规则:

(1)我院按考生高考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优先于服从调剂志愿),以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2)各招生类别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3)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规则,按照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辽宁省和外省考生统一排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理科考生。

(4)辽宁省及外省考生报考我院高考且在各招生类别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低10分参加排队录取(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外)。

(5)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并列情况时:

美术、戏剧、影视接受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设计类、书法类、法律类专业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6)录取后专业及专业方向分布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艺术设计专业除外),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写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关专业和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在相关专业学习。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录取类别中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未填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和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按照考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适用《录取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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