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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带薪休假15天!四川拟调整独生子女照料假(四川照料假拟调整)

四川护理假要调整(最多15天带薪!四川拟调整独生子女护理假)

资料图/视觉中国

独生子女父母患病的,每年可以享受累计不超过15天的假期,还是带薪的!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及主要问题的报告》正式提交大会审议。

报道称,建议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费,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天的护理费。”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提交试行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中,写明“独生子女父母已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经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形成了修订条例二审稿,建议延长独生子女护理假。

记者会上了解到,四川省法制委员会认为,对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给予护理假,符合老年人当前信息资源的实际需求,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宗旨和相关规定的立法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关意见,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立法实践,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天的护理。”新增一款:“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哺乳时间或者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劳动者在哺乳期间的福利待遇不变。”(记者高旭)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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