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
*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2004年全市建筑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作业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2.组织本企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新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做到消防安全培训率100%,全年所有岗位消防培训率95%以上。
3.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免费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停止报警。严禁虚假报警。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火灾事故,零死亡事故;
(2)重伤率控制在0.9 ‰以下;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本企业职工每年至少应当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好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6.遵守国家和郑州市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郑州建设项目站长(签字):
安全监督站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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