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讲座(进口跨境电商启示录)5月14日下午,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李鹏博先生莅临广外商学院MBA中心,进行跨境电商系列讲座第四讲《进口跨境电商启示录》。通过多个跨境电商平台案例,李鹏波着重介绍了进口跨境电商的现状,讲述了当前国家对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变化以及进口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趋势,并与学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本次讲座由商学院副院长袁和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主持。讲座一开始,李鹏波问有没有外贸相关的学员,就开始了国际货代,B2B配送,大宗商品跨境电商平台的话题。他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讲座中的跨境电商主要指跨境电商中的零售交易,即B2C。真正的跨境电商必须在线上完成交易,否则只能称之为信息平台。在讲座中,李鹏波谈到了进口跨境电商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代购、海淘,到2014年进口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跨境电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之前的语言门槛、假货等问题,但也有自身监管不力的“灰色地带”。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定。2014年海关发布56号文、57号文。56号文确定跨境电商模式,采用三单对接方式进行信息监管,对接支付单、订单、物流单进行放行;57号文明确了保税进口的方式。两个文件确认了跨境电商的合法地位,中国进入跨境电商元年。李鹏波还提到了几个概念,比如跨境电商进口的两个渠道,直邮进口和网络保税。其中直邮进口是代收模式,网购保税是备货模式。直邮进口分为两种:邮政渠道和跨境电商直邮。邮寄渠道是个人物品的方式,通过快件、邮件等方式将境外物品带入境内。跨电商直邮与新政前的邮政邮件税率相同,但两种通关方式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跨境电商直邮采用上述三单对接方式,但不需要邮政。进口跨境电商新政对跨境电商直邮有影响,对邮政渠道直邮没有影响。同时,他还通过不同的跨境电商实例,列举了进口跨境电商的几种模式,解读了进口跨境电商生态圈。关于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改革,李鹏波简单易懂地介绍了几项试点政策和新政策的要点。在他看来,试点政策的核心是前面提到的56号和57号文件,确认了跨境电商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企业间的税收不公平,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进口的税收不公平,各地监管政策不统一导致的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是新政必须进行税改的原因。新政的核心是将行邮税调整为综合性跨境电商税,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新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在税收、配额和正面清单方面。个税调整后,大部分商品成本增加;配额出台,消费者消费减少;正面清单发布后,可销售商品类别下降。新政策对国家的影响主要是堵住了税收漏洞,大大提高了公平性。最后,他提出了进口跨境电商的五个未来发展趋势。一是跨境电商专区数量增加,从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第二个趋势是网络保税预冷,直邮大行其道。第三,风险投资与企业的合作趋于理性,整体投资金额变小,投资标的趋于直邮、服务、B2B、O2O。第四个趋势是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人出局。最后一个趋势是政策大方向不变,实现公平,但正面清单、跨境税、限购会根据情况继续调整,有可能暂缓执行,给跨境电商一定的缓冲期。讲座最后,与会人员与李鹏波就综合外贸服务公司、海关信息互联互通、跨境电商产品质量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MBA智库商学院微信公众平台:mbalib-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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