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买的房子(28年前买的房子居然成了别人的)
对于这一事件,“是否有人违法”根本不是问题,而“有多少人违法”和“他(他们)是如何违法的”才是真正值得追问的问题。
近日,发生在深圳的一则社会新闻因其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1992年,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张女士以33.2万元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买下了深圳宝安区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后来张女士因为在很多地方工作,就没管这个房子了。
8年后的2020年,张女士突然想起自己在深圳还有这样一笔资产,于是决定回去看看。没想到,这一看吓了张女士一跳——当年的毛坯房已经变成了“精装修”的房子。更神奇的是,从未见过张女士的林先生一家,自称是房子的主人,说他们在这里住了很多年。很快,这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离奇公案,在媒体的大肆报道下,成为了一个公共事件。
对当事人来说,这件事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是所涉房屋的最终所有权。毕竟以深圳目前的房价来看,这144平米的房子相当于一笔巨款。据介绍,在双方协商过程中,虽然林先生表示自己也是花钱从其他人手里“买”的这套房子,但他也承认当时因为“卖方”的原因,没有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双方约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为张女士,剩下的纠纷只是房屋交接和货币补偿的具体细节问题。
然而,虽然张女士与林先生的权属纠纷并不复杂,但这一事件仍然扑朔迷离。其实,公众最关心的不是这套房子的最终归属,而是一套产权清晰的好商品房。为什么闲置期间莫名其妙流入市场,让林先生家买?房屋的权属只影响到涉事双方的个人利益,但违规操作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彻查这个房子的流通过程,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人,才能让公众相信保护产权的法治原则能够在现实中得到有效落实。
在合法交易的情况下,房子不可能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转手。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完全背离了最基本的商业常识。所以不难判断,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有人在“灰色地带”进行了非法操作。对于这一事件,“是否有人违法”根本不是问题,而“有多少人违法”和“他(他们)是如何违法的”才是真正值得追问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林先生一家居住在张女士名下的房产,没有房产证,似乎涉嫌非法占有。不过,这次事件中真正违法的不一定是林先生一家,很可能是尚未浮出水面的“中间人”。如果林先生在“购买”房屋时并不知道“卖方”并非房屋所有人,那么林先生就没有主观恶意,只要积极配合退房,很可能就不会被追究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将这套房子“卖给”林先生的人,可能并不是张女士之后第一个处理这套房产的人。
在这套房子的流转过程中,必然存在先撬开房屋大门,侵占物业,冒充房屋主人的“首恶”。“首恶”之后,如果这套房子的转手还有其他人参与,那么即使他们“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房屋的权属,他们在明知自己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卖”房子,也一定是“忽悠”了买方。所以在林先生之前,所有经手过这套房产的人都涉嫌违法。同时,“首恶”在侵占张女士闲置房产时,极有可能有了解房屋详情的人为其侵占提供信息和便利,甚至可能存在专门侵占闲置房产的“灰色产业链”。对此,有关部门也应积极调查,深挖细节,找出问题所在。
在某些人眼里,这种曲折离奇的社会新闻可能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在理性的读者看来,每一条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新闻都值得我们更加认真的关注。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与当地的法治水平有关。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的后续行动不会让公众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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