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外贸证考试)货运环球网2019-12-14 16: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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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咨询:
一般来说,在客户下采购订单之前,会有相关的订单查询,让销售部门了解一些细节。
2.报价:
业务部门会及时回复客户的询问,确定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柜型,oforma发票会向客户进行正式报价。
3.获得订单:
经过谈判,我们收到了客户的正式订单。
4.下生产订单:
客户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
接到订单后,业务部门先做业务审核表。如实填写“出口合同审核表”中的项目,尽量列出各种预计费用。对于合同批准,应附上客户订单和与工厂的采购合同的传真件。审核表应由业务员签字,部门经理批准,然后提交管理部审批后实施。如果金额较大,或者有预付款、佣金等条款,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合同制作的销售订单,并提交给部门流程人员跟进。
6.发布生产通知:
确定交货日期后,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业务部门可以发出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客户支付信用证,通常会在交货日期前一个月确认收到信用证。业务员和书证员收到信用证后,要分别对信用证进行审核,检查是否有错误,是否能保证交货日期,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要求客户立即更改信用证。
6.2:如果是电汇付款的客户,确认定金已经交了。
6.3:如果是借贷客户,或者通过承兑交单等方式收汇。,需要经理确认。
7.检查:
7.1.交货日期前一周,应通知公司检验员检验货物。
7.2.如果客人想自己或由他指定的检验员检验货物,他应要求客户检验货物,并在交货日期前一周将检验日期通知企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第三方检验公司或公正银行验货,应在交货日期前两周联系检验公司,预约检验时间,确保时间安排在交货日期前。确认后通知工厂检验时间。
8.准备基本文件:
工厂提供的包装信息,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和其他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并交给认证员)。
9.商品检验:
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向工厂订货时应写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以后要告诉工厂产品的出口口岸,方便工厂商检。你应该在交货前一周拿到商检证/单。
10.租船和仓库预订:
10.1.如果与客人签订的合同是FOB中国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或船公司。我们应该尽快联系货代,告知交货意向,了解出口港和要安排的船期。q确认工厂的交货是否能在开航日期前至少一周,出货日期是否能满足客人要求的交货日期。应在交货日期前两周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订舱通知(ING ORDER),订舱纸通常可在开航日期前一周拿到。
10.2.如果卖方支付运费,尽快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装运日期、运费率、启运港等。经过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告诉业务员通知客人。如果客人不同意,选择另一家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航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要散货,就向货代公司订散货位。拿到仓单的时候,还要了解通关时间,仓储申报要求等。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的定仓单,注明预定装运日期、柜的型号和数量、目的港等。,以免出错。
11.布置牵引柜:
11.1.货物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委托拖车公司提货并装箱。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保安全准时。将以下信息传真给拖车公司:订仓确认/柜放行单、船公司、订仓号、柜拖委托书,注明柜装时间、柜型数量、柜装地址、报关行、装货港等。如果是检验公司看装柜,要特别声明,不能迟到。还要求发回柜体信息,列出柜号、车牌号、司机、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货资料给工厂,并列出装货时间,柜型,仓单号,订单号,车牌号,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集装箱出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船通知给业务部门,说明集装箱出厂时间、实际装船数量等。,并将包装号和封条号记录为提单的信息。要求工厂在装柜后一定要记得封口。
12.委托报关:
拖柜的同时,向合作报关行提交报关所需资料,委托出口报关,做商检和通关交换。通常情况下,允许两天的报关时间(在船舶停止清关之前)。托运报关时,你要提供一份装箱资料,包括货物及数量、港口、船公司、仓号、柜号、开船及关船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我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等。
13.获取运输文件:
13.1.最迟在开航后两天内,将提单的补充内容传真给船公司或货代。补货要根据信用证或客人的要求,以及正确的货物数量和一些特殊要求,包括船公司随提单出具的装船证明等。
13.2.敦促船公司尽快出具提单和货运单样本。仔细检查样品后,以书面形式向船公司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要客人确认,先将提单样本传真给客人,确认后再请船公司出具正本。
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及时通知船公司取得提单等运输单据。运费的支付应该登记。
14.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在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商业发票是最严格的。发票日期应在签发日期之后、交货日期之前确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应与信用证中的完全一致,小写和大写金额都应正确。信用证上的发票条款应该显示,并且应该显示装运标志。如果发票需要对方大使馆认证,应提前20天办理。
格式原产地证书:在装运前应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格式原产地证书。需要注意的是,运输日期应该在信用证的交货日期和开船日期之前,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前处理的,需要办理后发证明,并提供报关单、提单等单据。对于经香港转运的货物,通常需要由香港的中国商品检验公司签署一份证明书,以证明货物没有在香港再加工。
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以在中国贸促会办理,要求较低。交货后短时间内可以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需要大使馆签字,必须提前20天办理,就像发票一样。
14.4.装运通知:一般要求在开航后几天内通知客人装运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航班号、开航日期、预计到达日期、货物及数量、金额、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信用证要求提供交货证明,如传真报告、邮寄清单等。,并注意客人要求的时间。
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的包装情况。有必要显示每个箱子的数量、毛重、净重和外箱尺寸。根据外箱尺寸计算的总体积应与标明的总体积一致。为了方便客人,应该显示唛头和箱号。装箱单的重量和体积应与提单一致。
15.付款交单:
15.1.用信用证收汇的,应在规定的提示时间内准备好全部单据,并严格审核单据,确保无误后,再提交银行议付。
15.2.电汇收汇,在取得提单后立即传真提单给客人,确认余额后将正本提单等单据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要求收全款做柜,需要等收完再安排拖柜。你可以在拿到提单后马上把正本寄给客人。
16.商业登记:
每一单出口业务完成后都要及时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和书面登记,以便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
所有信用证和议付单据必须完整保存,以备将来参考。
18.跟单员要注意收集运价变化、船期、航线等信息。平时,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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