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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一群罪犯被带到刑场)

1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29日,巴中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命令,对故意杀人犯罪分子李执行死刑。

据了解,李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2017年12月22日晚,李在他租住的巴中市巴州区某小区丢失钱财,后杀害他人后自杀或促使法院判决死刑。

第二天8时许,李在自己租住房屋下的楼房四楼补习班遇到了刘某某(本案被害人,11岁,在校学生)。即跟随刘某某到一楼转角平台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弹簧刀刺伤刘某某,并将刘某某拖至其租住的房间,继续当场刺死。

随后,李持刀自杀,因护理疼痛放弃,并拨打“110”报警,警方在案发现场将其抓获。

视频截图

2018年10月22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李故意杀人案,认定被告人李犯故意杀人罪,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丧葬费等系列费用共计34335.5元。宣判后,李提出上诉。2020年3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死刑判决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0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法律审查,裁定批准李死刑。

死刑执行前,巴中中院安排罪犯李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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