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升格本科学费)
一、申请条件
湖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适用于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预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教育部门认定的所有培训机构,如大学、研究院、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非全日制学生,不能在原籍申请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专科院校(含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置和实施学历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
4.学生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使我和家人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开支;
6.学生没有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大学生贷款,也没有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和学生入学前户籍均在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家长。
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自愿与借款人分担还款责任的另一法定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家长,年龄必须在25-60岁之间。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视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1)贷款金额
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在校学生的学杂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根据学杂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科教育年限(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从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付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偿还贷款本息。(毕业那年是第一年)。继续追求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变更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在学习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贷款不能展期。请根据自己的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4)折扣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读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按年偿还利息。
三.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表和确认申请表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申请贷款,然后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通过预申请的第一贷款学生无需具备家庭经济困难的资格。未申请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贷款的依据。
(二)鉴定材料
1.第一笔贷款应提供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续贷需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非新生或研一新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Xuexin.com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申报和处理程序
(1)本年度贷款受理期限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2)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高考前家庭信息资源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3)审计材料
第一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持上述申请材料向县资助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将对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署的《申请表》。
(四)签订合同
材料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由县财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验收证明和加盖电子公章的贷款合同,学生持验收证明到高校财政资助中心报到。《贷款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批准后生效。
(5)收据输入
根据受理凭证,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教师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未缴纳的学杂费和住宿费金额。
(6)贷款发放和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认证借款人真实姓名,开立统一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计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进度。
动词 (verb的缩写)特别提醒
(1)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认真履行义务。
(2)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未经借款学生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资金中心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录入全国联网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对个人未来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6)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请务必登录在线学生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七)如大学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借款学生发生变化或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升学、休学、退学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详情请查询http://www.c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热线:95593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咨询户口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最近微信官方账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
不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如果你不和我们互动
也许在未来
你再也得不到我们的推动了。
所以如果你不想错过内容
记得看完点“在看”。
还有明星微信官方账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