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一般是不能变更的,因为离婚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生效。但是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
1、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一般是不能变更的,因为离婚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生效。但是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可去公证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内容不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
诉讼离婚的,在法院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两者都不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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