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责(人事行政助理的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需求,我校积极开发科研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岗位,现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工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必须是非定向生,不接受定向生和指定生申请。
3.符合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信息及要求,请登陆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
(http://hrzp.bucm.edu.cn:8080/zp.html)检查。
三。招聘程序
1.收到你的简历
应聘人员登录http://hrzp.bucm.edu.cn:8080/zp.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请选择“岗位类型”的“政策助手”),在逐项填写完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请点击“我的简历-预览”按钮翻到最后一页,按附件材料目录顺序上传),进行岗位应聘。每个人可以申请2个职位。简历中反映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获奖情况、荣誉等应作为附件上传。
2021年6月6日前收到简历。简历接收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在线申请,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考试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评价
各岗位设置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考试。考核要求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确认
考核结果经岗位设置单位审核后,报总体规划部审批。
5.身体检查
视疫情防控需要,统筹部门将协调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
6.宣传
总体规划部宣传。
签署合同
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
四。帖子未完待续
候选人被录用后,与各岗位设置单位、研究团队(项目)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工资制(含税费及“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问题的解释
1.最终聘用人员为编制外工,北京市常住户口不予落户。
2.受聘后,与各岗位设置单位、科研团队(项目)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两年。
3.作为科研、教学、行政方面的辅助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将户口保留在研究生院。服务协议期满,按毕业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户籍。
4.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工作的,不得报考;一经发现,招聘程序将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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