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是自然数吗(不管0是不是自然数)
本文将在自然数系统中引入一种新的运算——减法,并将自然数系统推广到整数系统,并讨论一些相关的性质。本文适合任何学历的读者。
介绍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从皮亚诺公理出发定义了自然数集,并讨论了自然数集上的两种闭运算——加法和乘法。参考:
如何证明1+1 = 2?从皮亚诺公理谈自然数
毕竟,加法和乘法的作用是有限的。现在,我们需要引入一种新的运算——减法,而为了让这种运算得到很好的定义,我们需要一个比自然数集更大的集合——整数集。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问题:应该先定义减法还是整数?由于减法是整数集合中的二元运算,从映射的角度来说,没有理由在定义集合之前定义对应关系,所以整数应该比减法早定义。例如,很容易想到用两个自然数来定义一个整数。
如果用的形式来定义一个整数,那么我们需要考虑:
(1)当它们代表相同的整数时,例如;
(2)它们之间如何加减,例如
(3)是否涉及减法的循环定义,因为此时还没有定义减法。
对于(1),我们只需要利用和是等价的这一事实。对于(2),我们还是可以用一些加法和乘法的定律来定义。对于(3),为了暂时避免减法,我们暂时把这个二元运算写在形式上,它最终的本质是减法,但我们暂且假装不知道;等到正式定义了减法,再用""代替" "。
整数的定义
定义(整数):整数是a - b形式的数,其中A和B是自然数;两个整数相等,即a - b = c - d,当且仅当A+D = C+B .我们用来表示整数的集合。
在这个定义下,我们理解为和实际上是同一个整数。这是因为。这个定义有个小问题。比如我们知道“”是整数,但是看起来不像“”。所以在这个定义下,“”还不是整数,这个后面会纠正。
等式是否合理?
上面定义中的等式是否成立?等式是同一类型的两个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如何定义两个对象之间的相等性取决于这两个对象所在的类的描述。出于逻辑原因,该等式应遵循以下四个公理:
(自反公理)对于任何对象x,有x = x
(对称公理)对于任何同类型的物体x,y,如果x = y,那么y = x。
(转移公理)对于任何同类型的物体x,y,z,如果x = y,y = z,那么x = z。
(替代公理)对于任何同类型的对象x,y,如果x = y,则f(x) = f(y)对于任何映射或运算f成立,同样,对于关于x的任何性质P(x),如果x = y,则P(x)和P(y)是等价的语句。
对于任何整数,
自反性成立。
对于任何整数,,
对称性成立。同样,及物性也可以验证,留给读者去验证。至于替代公理,由于整数之间没有运算(加法、乘法等。)已被定义,这将在我们定义操作后得到验证。
整数的加法和乘法
下面定义了整数的两种运算——加法和乘法。
定义(整数加法):两个整数的和定义为
(a - b) + (c - d) = ( a + c ) - ( b + d)。
定义(整数乘法):两个整数的乘积定义为
(a - b) x (c - d) = ( ac + bd ) - ( ad + bc)。
比如,我们来考虑一件事。我们用一个相等的整数替换其中一个整数。加法和乘法的定义还有效吗?比如有吗?答案是肯定的,有以下引理。
引理(整数加法和乘法定义明确):对于任意整数a,b,a’,b’,c,d,如果a-b = a’-b’
(a-b)+(c-d)=(a’-b’)+(c-d),
(c-d)+(a-b)=(c-d)+(a’-b’),
(a-b)x(c-d)=(a′-b′)x(c-d),
(c - d) x (a - b) = (c - d) x (a' - b ')。
证明下面的第一个等式,其他三个留给读者验证。从自然数加法的性质和整数加法的定义来看:
毕!
n和n - 0之间的联系
考虑整数集、自然数集,
此外,我们还有
对于乘法,我们有
所以对于加法和乘法来说,是自然数集到整数集的同态,然后自然数集可以同构到整数集的一个子集,也就是形状相同的所有整数的集合。换句话说,所有的形式整数和自然数都有完全相同的运算性质,所以在不破坏定义和运算性质的情况下,很自然地把自然数集看作整数集的子集,其中定义。
对应的物
定义(整数的逆):整数A-B-(a - b)的逆定义为B-A .特别地,如果n = n - 0是自然数,其逆数定义为-n = 0-n
这个定义是有效的,因为对于两个相等的整数,它们的反义词也是相等的:
引理:如果x是正整数,那么下面三个陈述只有一个是真的:
(1)x等于0,
(2)x是某个正自然数n,
(3)x是正自然数n-n的逆。
证明:先证明(1)、(2)、(3)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根据整数的定义,可以写成形式,这里是自然数。对于两个自然数,只有三种可能:或者。如果是这样,有自然数使这等价于情况(2);如果是,那么
情况是这样的(1);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自然数,则这等同于情况(3)。
让我们证明(1)、(2)、(3)中至多有一个可以成立。根据正自然数的定义,正自然数不能是,所以(1)和(2)不能同时成立;假设(1)和(3)同时成立,有一个正自然数,它的相反数,和
矛盾!假设(2)和(3)同时成立,有两个正自然数使得,和
必须是正自然数,所以是矛盾的!
毕!
减法的定义
整数的代数算法:如果x,y,z都是整数,那么
x + y = y + x
(x + y) + z = x + (y + z)
x + 0 = 0 + x = x
x + (-x) = (-x) + x = 0
xy = yx
(xy)z = x(yz)
x1 = 1x = x
x ( y + z ) = xy + yz
(y + z ) x = yx + zx。
这里以第一个为例,其他的都是读者自己验证的。对于两个整数,
因此,加法交换律成立了。有了整数的运算规则,现在可以定义减法了。
定义(整数减法):两个整数的减法定义为
a - b = a + (-b)。
因为减法可以看作是加法和倒数的组合,而且后两者都是有效定义的,所以减法的定义也一定是有效的。在这一点上,并不难验证。
这表明和是完全等效的操作,因此现在可以用""替换" "。
整数的大小顺序
我们将自然数的顺序扩展到整数。
定义(整数大小的阶):如果是整数,我们称之为大于等于当且仅当有自然数,记为或。我们称之为大于且仅当,记为或。
性质(整数阶):如果A,B,C都是整数,那么
1.a > b相当于a-b是一个正自然数。
2.如果a > b,那么a+c > b+c .
3.如果a > b,c > 0,那么ac > bc。
4.如果a > b,-A
5.如果a > b,b > c,那么A > C .
6.以下三种情况只有一种必须为真:a > b,a < b或A = B .
整数的一些简单性质
现在列出整数的一些简单性质。
命题(0因子):如果是整数,那么
或者
推论(整数乘除法):如果是整数,如果不是,那么
以上两个性质可以从自然数的性质来推广,证明留给读者。
至此,本文介绍了自然数系统的扩展——整数系统,定义了整数系统中的减法,并简单列举了整数的一些性质。希望你能对整数有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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