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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成功原因4点(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商鞅变法成功的四个原因)

商鞅变法

战国变法中,最成功的是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在各国的时间顺序也比较靠后。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抄袭者。比较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很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先说著名的“迁木立信”,这分明是在抄袭吴起“车轴立信”的典故。原来吴起在魏国当将军的时候,曾经在城北放了一根竖井,下令谁能把竖井搬到南门,就奖励谁。人们觉得这是一个笑话,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碰轴。后来一个傻兵说难,拿起竖井搬到南门。吴起当场给了他一大笔钱,士兵们知道吴起说话算数。商鞅也效仿吴起,在秦国都城南门前竖起一根木柱,许诺谁把木柱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由此拉开了他变法的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的简单抄袭。

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国变法差不多。商鞅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把全国的土地重新划分为31个郡,建立中央集权。如前所述,这种县制改革最早是由楚国实施的。商鞅还废除了《石清实录》,奖励兵役,鼓励农耕和战争,发展生产...这些措施都是吴起做的。就连商鞅的“焚诗著书明法”,也是抄自吴起的“破横散纵,使信口开河之人不能张口”。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只是吴起变法的升级扩大版。

那么,为什么在战国中,只有秦国的变法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其他国家,甚至楚国的变法效果都远不如秦国呢?

因为秦的落后。

商鞅变法

秦国是当时大国中最落后的。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人民生活贫困。汉代刑法对秦国的描述是:“其人狭,其人凶。”

秦国和中原诸侯国在很多地方都不一样。首先,它没有文化。李斯说“士不生于秦”,荀子说秦“无儒”,没有深厚的礼乐文化传统。所以秦国的人才,包括商鞅、韩非、李斯,都是从外面招进来的,没有在国内培养。其次,秦国不实行族长继承制,没有严格的宗法制度。“择勇者而立之”(《春秋公羊传·召公五年》),庶人与父子同住一室(《史记·尚军列传》)。所以这真的是个落后的地方,没什么文化。

所以法家在秦国如鱼得水。

商鞅在秦国打击商业,“弃逆行”,废除旅馆,禁止商人随便往来;“一山一沼”将山、河、湖、沼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以此为生。[1]

人什么都做不了。他们能做什么?只有两件事,耕田和打仗。或者你上战场,为国捐躯;或者努力耕种土地,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口粮。

如果你不想犁地或打仗呢?去坐牢吧。商鞅制定了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百姓稍有违背就割去鼻子和脚。《盐铁论》描写秦人的困境说:“商鞅任秦,刑如割草,师如弹丸;从兵到长城,从兵到兵,从兵到车,生了,死了,他就不是儿子了?”商鞅统治下的秦国,杀人如割草,用兵如子弹,秦人要么参军,要么运粮,死了很多人。

这样国家的吸纳能力就大大提高了。商鞅通过变法把整个秦国变成了农场和军营,所有秦人都成了战争机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丝钉。[2]

商鞅

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引起公民社会的反弹。为了统一思想,控制舆论,商鞅不仅焚书坑儒,还规定民众对国家的政策“不得议论”:

秦之初,不方便的就是方便的。魏阳说:“这是一个混乱的民族。”搬到边城去。之后,百姓不敢议令。

除了“不议”,商鞅还设置了“告奸”制度,互相监督。儒家主张“父隐子显”,法家则鼓励亲亲相隐。秦律甚至规定妻子要告发丈夫,这样可以防止妻子的财产被抄。当丈夫告发妻子时,妻子的财产可以用来奖励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所有人都感到危险,“构造仇恨和敌意,人民会自相残杀”。所以商鞅说,“最好的办法,夫妻之间不能互相做朋友,但不能伤害自己的亲人,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隐瞒。”

这种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相差太大,在其他有礼乐文明基础的国家很难彻底推行。这是法家学说在其他国家遭遇重重阻碍,改革没有彻底进行的主要原因。

不过很快就在秦国扎下了根,效果不错。秦国通过改革,建立了国家全面垄断、控制和动员社会资源的新体制,很快获得了其他国家得不到的巨额军事资源和巨额军费。

[1]为了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商鞅还明确提出“人没有迁徙的权利”,这也是束缚中国人几千年的“户籍制度”的起源之一。

[2]无先王之言,以官为师;忘我护剑,以斩首为勇。它是领地的人民,它的说话者必须遵循法律,行动者要为勇者尽力。“这个理想在秦国真的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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