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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去哪里检测(三无食品)

3.没有食物(3。在哪里测试产品)

有卖家承认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监管。专家提醒“三无”自制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在买家评论区展示“三无”百香果原浆“爆炸”的场景

自制“三无”百香果原浆销售页面

年关将至,一些独特的牵手礼物在网上开始流行。在此期间,一些自制食品披上了“手工制作”、“家庭作坊”、“私房”、“妈妈的味道”的“外衣”,通过网购平台渗透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卖自制食品的商家会以“不含任何防腐剂”为卖点向买家推销。然而,网上销售的许多自制食品实际上存在安全隐患。有卖家承认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没有检查食品安全,保质期是凭自己的经验判断的。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表示,很多自制食品商家没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生产知识,导致这类“三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这些“三无”自制食品,一旦发现问题,由于缺乏生产者的信息,维权会更加困难。对此,专家指出,网购平台应加强对“自制食品”商家的监管,同时消费者应增强对自制食品隐患的识别和判断能力。

事件

网上流行的“自制食品”引起关注

一些自制食品,打着“纯天然”的旗号,越来越成为馈赠亲友的礼物。然而,自制食品是否安全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近日,一篇名为《你有哪些食物,为了健康千万不能吃》的帖子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帖子中提到,有网友在淘宝上买了“新挖的百香果原浆”。到达后,他们发现瓶子已经膨胀,打开后果肉喷了一地。此外,帖子还提到,这种自制食品没有正规的标签、配料表、保质期、营养成分等。,质疑为什么可以在网购平台公开销售。

帖子内容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自制食品不会添加防腐剂,原料更好、更新鲜,一般有利于健康,而有些健康问题只是偶尔的“小概率事件”。有网友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自制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无法保证卫生,如果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没有进行适当的消毒和冷冻,也会导致食品变质,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现象

网购平台上出现大量“三无”自制食品。

2月8日,北青报记者在网上商城随机搜索发现,百香果泥、黄桃罐头、辣椒酱、下饭、豆腐干、肉干、农家锅巴等。都是网购平台上卖得好的自制食品。无一例外,这些食品往往以“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色素”、“产地直销”、“绿色健康”为卖点,吸引消费者蜂拥而至购买。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除了声称质量过硬,相对低廉的价格也是卖点之一。一家月销5440支、销售现挖自制百香果泥的商家介绍,其产品为“一斤10元”,而其他正规厂家销售的一斤百香果泥单价在15元至30元不等。

为了表明是“手工制作”,一些自制食品商家还会附上制作视频,展示几个人在开放环境下手工加工分装食品的环节。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虽然很多卖家使用塑料瓶、玻璃罐等容器对这些食品进行重新包装,但是这些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成分都没有标注在外包装上,也没有附上商家的联系方式或质量证明。

详述

一些卖家承认缺乏卫生监督。

北青报随机咨询了一家自制百香果原浆的商家。他介绍自己的产品“干净卫生”。但在评论区,有不少买家曝光图片,称购买的产品有异味、白色泡沫状不明物质、瓶身膨胀、开封后果汁爆裂。对此,商家解释称,收到产品后“立即将冻(房)冰硬后再打开”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并称产品“可保存3个月左右”。

北青报记者询问商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能保证安全卫生。商家称“来买的都是熟客,质量可以保证”,但他承认产品装罐过程中没有进行安全检查,需要“注意自身卫生”,也没有相关资质证明。

北青报记者从一家生产销售正规百香果酱的商家处了解到,大型食品生产的全过程都是严格监管的。商家必须能够向消费者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工厂地址、配料表等信息。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员工的服装和操作都有相应的规定。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自制食品,可能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有“亲密接触”。在很多出售百香果泥、辣椒酱等自制食品的评论区,很多奶茶店、果汁店、餐饮店的买家都表示,他们曾多次购买这些原料用于加工饮料和菜肴。

视角

网购平台应加强资质监管。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表示,很多自制食品商家没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生产知识,导致这类“三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他指出,以部分买家提到的“网购自制百香果原浆瓶爆”现象为例,这说明产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已经产生了气体。“这是微生物发酵的结果,说明产品被细菌感染,已经腐烂”。朱说,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样的食品不能再吃了,而不能像商家承诺的那样“冷冻后再开封”。

朱说,一些自制食品商家通常会宣传“不含防腐剂和添加剂”,让买家觉得他们的产品很巧妙,安全可靠。“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解释说,使用防腐剂、食品添加剂等是相对安全的。即符合标准要求,又能起到一定的抑菌防腐作用,从而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他还提醒,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这些“三无”自制食品,一旦发现问题,整个维权证据链和维权难度都会因为生产者信息的缺失而比较大。

对于网络自制食品“三无”现象,朱表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查验许可证。“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早就规定商家在网上销售食品必须符合‘三证齐全’的要求,即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网购平台应加强自制食品制作、流通、销售资质的监管。”同时,消费者也要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对自制食品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判断能力。(文/记者张雅实习记者张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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