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保证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几乎每个企业都在用制度规范的手段来协调企业管理,这就是制度化管理。这种管理倾向于将企业管理流程设计成一台精确的机器,追求其运行的规律性和科学性。
但是,企业是一群人,人不是机器,不可能像机器一样精准、稳定、有节奏。个人的情绪波动和追求本能总是在变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完美的制度化管理只是一种想象。
再者,一个企业不可能成为一台设计完美的机器。它是在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体,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调整自身的管理和运行状态。这种调整机制需要企业组织的成长发展机制和企业的灵活性。这种成长发展机制和弹性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取决于员工的个体行为。所以,即使考虑到生存发展的需要,一个企业也不可能变成一台机器。
可以说,极端的制度化管理可实现性低,不理想。所谓“制度化管理”,强调在制度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化、人性化、活力化的平衡点。在实施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处理好以下两组影响因素。
1、规格和灵活性
规范和灵活似乎是一对矛盾的个体。在现场管理中,每个人都需要按制度办事,坚持原则,这是企业制定制度的初衷,也是实施制度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是,如果企业强调标准化要求,企业制度可能会逐渐僵化。
比如某企业是国内电子产品组装企业,在现场成本控制方面有一套独特的控制方法。在采购原材料“货比三家”的情况下,其初衷是在采购时多做比较,力求用最少的钱买到质量最好的商品。但是,这个制度一实行,就完全退化为一场价格战。曾经有一个信息部的员工,他的电脑突然中了病毒,需要马上买杀毒软件。按照企业正常的审批制度,你要先提交采购申请单,审核通过后货比三家,再去财务部申请采购资金,至少需要3天。但是,这位员工进行了市场调查和比较。在财务部申请资金后,财务人员说不方便办理此类事宜,因为费用要月底才能算。于是花了一周时间买回杀毒软件,而此时信息系统早已暂停运行8天。
事实上,虽然我们一再强调标准化,我们都知道系统标准化的重要性,但我们在管理过程中一定不能失去灵活性。在协调这两个矛盾时,管理者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根据国内大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应该加强制度化管理,甚至可以牺牲一些灵活性。由于各种传统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管理往往原则性太少,灵活性太大。
如果事件关系全局,管理者要坚持原则,坚决按制度执行;如果只是部分无关,那么管理者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制度限制,灵活改进。
2、他律与自律。
在现场,如果涉及到对员工个体工作行为的管理,管理者是应该更多地依靠教育、惩罚、强制、约束等外在规范,还是更多地依靠员工个体的自觉和自我约束来达到管理目的?前者叫他律,后者叫自律。
很多生产企业更强调“他律”,一些管理者认为必须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约束员工,以保证员工能够按照事先的规定行事;并设置相关奖惩措施,监督员工现场操作行为。
其实无论选择哪种管理方式,企业都要率先考虑员工的自觉和自我约束程度。如果员工缺乏自觉,自我约束的程度有限,企业活动无法按部就班、协调一致地进行,那么企业就必须充分依靠“他律”,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
但在保证组织活动正常进行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发挥自律作用,缩小他律范围,避免他律过度,导致员工信任度降低,助长破坏性。如果自律运用得当,可以更好地培养员工的个体意识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
所以,企业在用制度管理现场的时候,一定不能“用制度完全代替管理”形成僵化的格局,或者“用管理中的随意性完全代替制度”显得杂乱无章。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企业的管理者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尺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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