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的计算(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月13日,关于春节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回应称,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的作息时间,并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春节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劳动者意愿安排补休。
其中,今年春节放假7天(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休息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同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的加班工资,且不能以调休或者补休代替。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200%的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300%还是200%的加班费,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当月工资后支付的。
三工时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小时加班费=日加班费÷8
注:21.75天为平均月薪天数。
文/北青-京头条记者李恊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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