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对食物的要求
不仅仅是填饱肚子。
除了味道和营养,
也要讲情调,追求新奇。...
小方今天中午。
在晒饭盒的时候。
通过一系列的
“贫穷限制想象力”美食震撼!
你听说过闪闪发光的金箔吗?
还能放在食物里吗?
BBC纪录片《亿万富翁的盛宴》曾经提到过这样一种“钻石甜点”,它由各种珍贵的食材组成:马来西亚椰奶、马达加斯加香草和鲁瓦克咖啡混合苦艾酒,上面覆盖着24克拉的金箔。
这样一盘甜点
价格超过400英镑。
如果换算成人民币,就是3000多块!
不过这种时尚真的不是国外独有的。其实中国古代就有吃金箔的记载。《本草纲目》中记载金箔性平,有毒,作用是安神。
类似的图片最近出现在
上海的一家日本料理店,
不像高端甜点,
商店在寿司上洒金箔!
有没有想试试的朋友?
但此刻小芳只能告诉你——
玩吧!抛弃!好吧!
自2001年以来,
中国《食品法》规定-
金箔既不是食品生产的原料。
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
禁止添加到食品中。
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某餐饮企业进行检查时,在厨房生食经营柜台上发现一瓶已开封使用的金箔。
现场检查图片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某淘宝店购买金箔两瓶,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在制作“烤牛肉寿司”菜肴时添加使用金箔,以每份人民币48元销售。
2021年6月2日至案发,涉案当事人制作销售金箔“烤牛肉寿司”122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56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856元。
食品生产经营当事人使用金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小芳也在淘宝上搜了一下。
类似于被调查的金箔。
一瓶0.5克,价格不到100元!
以及目前的黄金价格
1克基本在350元左右。
0.5克约175元。
这瓶100块钱够不着的金箔。
有多少“黄金”?
我很害怕...
小芳郑重提醒
网上卖的所谓可食用金箔
原料来源不清楚!
关键是要说
金箔居然吃起来无味!
(可能只有钱的味道...)
(网上很受欢迎的“金箔雪糕”,是小芳旅游时买的。
↑)
现在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去品尝无味的东西?
最后问问小方的各位。
你吃过最「奢侈」的食材是什么?
年夜饭你打算吃什么?
在评论区留言吧!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处
来源: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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