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节的由来(你知道鬼节是怎么来的吗?)
今天是农历七月十五,也就是鬼节,也叫中元节或玉兰盆节。其起源与佛经《玉兰盆景》中“木莲救母”的故事有关。
为什么这一天是国家鬼节?为什么中国人特别关注木莲救母的故事?......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个节日和一些习俗,但很少有人深入研究它,知道它的起源。
但是一位美国的外国学者泰·石闻做到了。他在《中国中世纪的鬼节》一书中,借助国人耳熟能详的木莲救母的故事,贯穿全书,为中国读者了解鬼节提供了历史人类学的视角。
嗯,今年鬼节,我就和书评君一起提高姿态。
整合|孔雪
孩子大叫:“哦,火太大了!”妈妈小声对说:“小龙,闭嘴。”把他拉到阴凉处。她轻声说:“今天,所有死去的人都离开了他们的坟墓,回到了我们身边,在空被看不见的队伍包围着。”
孩子喃喃道:“妈妈,他们怎么回来了?”
“宝贝,因为他们爱我们,我希望我们爱他们并为他们牺牲。所以,不敬是极其错误和无情的。”这也不明智,因为这些天,鬼在户外游荡,试图伤害处女。所以节日期间黄昏后不允许孩子出门。中国孩子从小就学会了善待死者的第一课。
这种对中秋节的描述既熟悉又陌生。这是朱丽叶·布雷登记录20世纪20年代中国风俗的故事。
给外国人写鬼节挺有意思的。这样一个全国性的节日,自然不会逃过中国历史学家和民俗学的关注。然而,遗憾的是,虽然有许多关于节日活动的书籍和字典,但很少有人认真研究。因此,普林斯顿大学宗教研究系终身教授泰·石闻的著名著作自然是有趣而珍贵的。
斯蒂芬·f·泰瑟,普林斯顿大学铃木大拙教授,宗教研究系终身教授。1986年以博士论文《中世纪中国的玉兰节》获得普林斯顿大学宗教研究系博士学位。
《太史文》借助国人耳熟能详的目连救母故事贯穿全书,为中国读者了解鬼节提供了历史人类学视角。七月半的鬼节是根据当地的传统,结合佛教和道教。“玉兰盆节”可能是一个奇怪的外来词,赋予了这个节日信息资源,描绘了人们倒挂在冥界地狱的可怜命运。然而,鬼节不是纯粹的异国情调,而是有着当地的根源。
敦煌变文:稀有信息
石闻曾经经历过台湾的鬼节。
虽然我的鬼节经历很短,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丰富多彩,充满活力。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一年一度的节日是在1979年9月5日,在中国台湾省。那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又醒,鞭炮声让我难以入眠。饿鬼摆脱了他们通常在冥界的折磨,回到了家。他们整个月都在世界各地游荡。每个家庭都欢迎他们的亲戚,但用噪音和烟火赶走奇怪的鬼魂。第二天,农历七月十五(也是满月),这个节日达到了高潮。
对于外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宗教首先要摆脱的偏见是区分各种宗教,根据一套特定的信条来定义共同的现象——防止信徒服从任何其他宗教权威。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中国缺乏“宗教”,而在于中国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难以区分。
要从文献中了解鬼节的细节并不容易,比如节日持续多长时间,普通家庭拜访多少寺庙,唱歌跳舞用什么形象,接受供养时祈祷什么,节日期间人们穿什么等等。因为传统中国的文学家、作家都是有文化的,他们自视甚高,成为一个社会阶层,认为“人”的日常生活不值一提。
但在本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西北地区敦煌文献的发掘使这一目标成为现实。在约42000份文献中,我们发现了一些说唱歌手为大众唱边文的剧本——《木莲九木边文》,这是一部关于玉兰盆地的佛经,被明确排除在藏经之外;还有一份《玉兰盆景》里的经书。这些材料为理解为什么中世纪的普通人认为鬼节重要而感人提供了重要线索。
敦煌变文札记(第二卷)
作者:向楚
版本:中华书局,2006年4月
鬼节在唐代是如何广泛流传的?
泰发现的有关早期鬼节的资料大多始于唐代。那么,他是如何解释中元节在唐代广为流传的呢?
鬼节适合满月、季节交替、秋收、僧侣苦行高潮、祖先重生、村落聚会。中国唐代各界人士大张旗鼓地庆祝这个节日。秋天是凋零和寒冷的开始,它标志着农作物的成熟和收获的蔓延。七月将即将到来的衰落和死亡与祭祀祖先、祖先和生命赋予者的庆典结合在一起。鬼节前后的联系成为七月中旬举行的节日的标志。进一步说明这个节日流传的是皇帝和朝廷的介入。唐朝的半年,在都城和国道的帝王庙举行的七月供养僧道,由国库出资,为各族先人祈福。
也许唐朝是从西方吸收印度和中亚文化的最关键阶段,而唐都长安是一个国际大都市,来自各方的商旅人士、僧侣和游客都在这里发言。中世纪初“输入”到中国的神灵、哲学、传说和仪式,在唐代被中国宗教的传统模式更充分地接受,传统模式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后世民间宗教的许多基本形态在晚唐已经出现:充斥着官僚神灵的佛、道、神宗谱,死后上天堂下地狱的系统观念,作为仪式专家的僧人和僧侣在个人和村落生活主要关口的介入,以及全面的世界观。
《玉兰盆景》,记载了目连救母的故事。
连经常遇到饿鬼,他的作用,创造节日,以帮助他死去的祖先,和故事的僧侣救他的母亲都是众所周知的,早在3世纪的中国社会。关注母亲,七月十五供养僧侣,木莲对饿鬼的巨大吸引力——玉兰盆文学的大部分内容在中国早期神话中早已存在。事实上,所有后来成为鬼节一部分的情节,在5世纪以前就已经是中国佛教故事、经文和历史构成的整个信息的一部分了。虽然大部分情节是在从梵语和其他印度语言翻译的寓言和其他文献中找到的,但王燕的《鬼故事》等当地材料也保留了重要的情节。
唐代以后,《木莲九木编文》所描述的神话仍然是中国民间文化经久不衰的一部分,其人物和情节甚至构成了20世纪戏剧和宝典的基础。
蒙古绘画图画书《木莲救母》
救世英雄慕琏,饰演一个女巫的角色。
鬼节肯定了中国主流生活中孜孜追求的理想:孝。甚至帮你妈都不遗余力。他甚至提出在阿比地狱里交换位置,为他的母亲受苦。考虑到孝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结合了孝的主题和对冥界与天地斗争的生动描述的传说成为历代流传的部分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太史文问为什么鬼节的英雄是木莲,而不是释迦牟尼佛、约多罗或那舍。而且在中国神话里,这些人都还被认为是献身救济祖先的儿女?他认为关键的区别在于,木莲扮演了女巫的角色,吸引了中国观众。
在中国最常见的巫术中,通灵者前往阴间,用俗语告诉别人自己的经历。女巫不仅与鬼或神交流,还与和观众有关系的祖先交流。在佛教传统中,女巫的视觉体验,甚至身体的力量,都被认为是根植于禅修修行。连牧在中国中世纪流行,是因为他符合中国本土宗教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巫,也是因为他符合佛教圣人的理想。从历史上看,目连流行的起源可以在佛教传入之前的中国看到,佛教传统是一种泛亚洲现象。
漫画《木莲救母》
在唐代,佛教的训练与中国人的宇宙观是和谐的,两种传统实际上是融合的。木莲的邪术,尤其是更通俗的材料描述这一点的时候,更是印证了这种结合:木莲自打坐开始,就用佛法来显示他师父的“阳”力和各种冥界的斗法。如果有差异或对立,那就和不同社会阶层所能接受的女巫形态有关。在僧人和学者的记载中,木莲在神秘的漫游中使用了先知的神力,而口头传统大多集中在木莲强大非凡的技能和他武功的具体化上。
社会各阶层的心理医生、驱魔人、算命人,一直是中国宗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秦汉时期中国的统一和中央集权的中央朝廷的出现和发展,女巫成为皇家官方宗教中一个令人不舒服但往往是奴性的角色。虽然他们有时会被官方的宗教寺庙驱逐,但他们行为背后的宇宙观很少受到质疑,他们的民间活动也没有被真正禁止。在家庭、地方寺庙等非制度化的宗教场所,女巫治病、驱疫、驱鬼、附神、占卜。各地的称呼也各不相同:福建省称为石公,台湾省称为依桐或师父。
中国中世纪的鬼节
作者:[美]太史文
版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8月
(点击封面图购买)
就连中国宗教在中世纪的流行,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扮演了一个在阴间交祖的灵媒角色。同时,木莲换文救母的世界观,作为中国官僚与印度神融合后的体系,也吸引了广大中世纪一无所知的中国人,以及在信仰上首要关注祖先现状和在阴间前途的人。
抛弃世俗的僧侣在鬼节被家族宗教接纳。
佛教故事相关节日的流行,意味着僧侣从社会包袱和附属品步入了家庭宗教的核心,成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什么和尚在中国社会能起到这种作用?正是因为他们对世俗的摒弃和隐居。
由于僧侣们无私的慈悲,孝子获得了功德,他们支持僧侣们使祖先生在的地位或彻底摆脱生死轮回。除了这些“神圣”的目的之外,交换周期还被用于通常所说的“世俗”目的。和尚得到食物,衣服,钱和东西,这样他们才能维持生计。同时,亲属的繁衍和荣耀——后代越多,祖先越伟大——也就自然而然地诞生了。
鬼节不仅将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与僧伽联系在一起,而且还规范了作为这些生活形式基础的原则。原则上,宗族和僧团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对立的。抛弃家庭的人,并不敌视家里的人。他们离开一个社会团体,但加入另一个。节日需要两个群体的合作来重建和谐,创造更大的快乐。
孟母莲尊者(即木莲)
鬼节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显然是珍藏在家族宗教的范围内。在中国中世纪早期,僧尼被认为是忘恩负义的品行不端的人。他们的自我中心驱使他们拒绝家人,同时获得了中国法律赋予他们的物质信息资源的净收益。然而,从唐代开始,我们可以在鬼节交易中清楚地看到,尽管抱怨声不绝于耳,僧侣和尼姑还是被接受为家庭生活的必要补充。
在鬼节仪式中,为了维持大自然的和谐运转,促进生者和死者的幸福,家庭和苦行僧是不可或缺的。僧人以其自身帮助众生的神奇力量,成为中国家庭宗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是因为僧尼抛弃了亲人的束缚,获得了为家人创造更多利益的能力。
鬼节的历史证明,隐士的角色与传统中国的社会整合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案例,鬼节也有助于印证汉学家谢鹤奈的分析,他指出“经济”和“宗教”在中世纪的中国并没有构成两个独立的领域。要善于偿还债务,提供金钱以避免罪恶。节日期间的实物捐赠具有宗教价值,因为它们是具有经济和宗教意义的交换循环的一部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