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基础知识)
一、农业标准化
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化”的标准化原则,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监督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全过程,促进先进农业成果和经验的快速推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流通,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引导生产和消费,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提高。
二、农业标准化的特点
1.农业标准化主要对象中的生命体或有机体不仅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而且必须遵守自然规律。
2.农业标准化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必须因地制宜。
3.农业标准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4.农业标准化的文字标准与实物标准同等重要。
三。农业标准的性质
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技术法规,包括: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农产品安全卫生标准;农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标准;通用技术术语符号和代码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农产品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指由国家、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制定并向企业和社会推荐的标准。推荐性标准-一旦被纳入强制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
四。农业标准的实施程序
规划→准备→试点→实施→检查→总结→反馈
实现方法:
提供标准文本→抓典型示范→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施标准→组织培训→总结交流。
五、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法
1.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组织。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
4.选择有代表性的示范点。
5.宣传和实施标准。
6.及时组织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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