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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火锅店加盟合同范本!(火锅加盟合同!)

火锅加盟合同!(连锁火锅店加盟合同范本!)

火锅店加盟合同

甲方:xxxxxx餐饮连锁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目的

1.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xx品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专有技术、商业模式等。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特许经营进行补偿。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经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指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被特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项目选择需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对加盟店进行全额投资,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以维护和提升四川xx品牌餐饮有限公司的品牌形象

第二条加入条件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娼、赌博、吸毒、酗酒等)。),并能够全职运营甲方的许可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管理经验,有意愿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业务并加以发展。

2.4乙方应具备便利的交通和停车设施,面积超过500m2,可用于餐厅经营(自有场地或租赁期限五年以上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有足够的资金运作本项目,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够严格执行甲方的商业模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格、统一定价、统一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统一采购特殊配方基料和主要调和料;乙方能够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始终符合特许经营条件,遵守特许经营规则,如有不符,愿意接受甲方的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特许经营资格,收回本合同1.1款所述的使用权。

第三条特许经营区的范围和期限

3.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县设立加盟店。

3.2经营项目:xx牌火锅。

3.3乙方如需扩建或新建店铺,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调查后,予以书面认可。当甲方同意扩建或新建店铺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批准要求。

3.4特许经营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第4条费用和支付

4.1乙方应在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特许经营费。

(大写:万元)

4.2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年。

(大写:万元/年)

4.3乙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归还所有物品和材料,且不欠甲方任何款项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和配送方式向乙方提供xx品牌专用配方底漆及相关配件;

4.4.1火锅底料价格为人民币/公斤。(大写:壹角/千克)

火锅油的价格是人民币/公斤。(大写:壹角/千克)

4.4.2xx品牌专用配方基料及相关原辅材料的供应应遵循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应根据需求提前15天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申报品种和数量,并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和运费。甲方核对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送至火车站或长途站货运部或零担货运处或air 空货运处装运(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的变化,xx牌专用配方底漆及相关辅料的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范围内适当调整。

4.4对员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收取培训费的方式另行讨论。

4.5在甲方培训期间,乙方员工: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为人民币/天/人;食宿费为人民币/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为人民币/天/人;食宿费为人民币/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长)人员培训费人民币/天/人;甲方应安排住宿费用。

4.6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五条组织类型

5.1本合同各方均为独立企业,相互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合同关系或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其雇员无权代表甲方行事,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负责。

5.1.2乙方独立申请工商注册,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人民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如乙方或其雇员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或侵犯他人权利,乙方应自行承担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害甲方利益,乙方必须全额赔偿甲方

5.2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规范管理

第六条法律责任

6.1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商业模式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或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和服务标记,因自身经营损害第三方利益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如因乙方擅自行为导致甲方涉及民事责任,乙方除有权向乙方索赔外,还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解决争议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害费等)。).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乙方特许经营后,甲方仍拥有该商标和设计的所有权利,该商标和设计可在区域外和区域特许经营期外由他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xx牌特殊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在合同期内,乙方擅自停止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止经营7天以上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转让商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7.1.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业务运营、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运营和营销策划等方面的指导。

7.1.5如果乙方未能执行识别标准、统一管理策略、质量标准和项目特性,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罚款、暂停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经营权。

7.1.6如果乙方的业务对甲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稳定、创新和发展,并提供监督、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及时供应xx牌专用配方底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7.2.4提供在有限期限内使用本特许经营项目的商标、服务标志和其他商业标志的合法权利。

7.2.5提供经销xx牌专用火锅底料、xx牌专用火锅油、袋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餐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

7.2.6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培训、考核和评估。

7.2.7为店铺装修布局规划提供统一的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的业务、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和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特殊配方基料和原料、广告和运营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及其他保密信息。

8.1.2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如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将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以现金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已报销但已售完),并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免费住宿。并向甲方人员提供工资补贴(人民币/天/人)。(公司的老板、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管理人员都是硬卧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的员工工资:前期准备经理元/天/人,前期准备厨师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元/月,前厅主管元/月,前厅领班元/月,服务员元/月,调料师傅元/月,墩子组长(兼专业厨师)元/月,小吃师傅元/月,凉菜师傅元/月。乙方应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业务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支持,积极配合甲方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开业前完成营业场所所有必要的执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经营报告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

8.2.4乙方必须在开业前准备好场地。

8.2.5不得在特许经营期限和范围之外使用特许经营模式、商标、图案、特殊配方基料和专有技术。

8.2.6劳动报酬、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行政收费、税务、行政处罚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

8.2.7与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有关的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不改变锅底制作标准,仅使用甲方提供的特殊配方底料和相应的制作标准,保证锅底和菜肴的质量。

8.2.9维护甲方商品和商标的形象,不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和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清偿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保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守甲方的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延期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如本合同到期或因不可抗力停止经营,在乙方支付甲方所有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签合同,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双方需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9.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9.4.1乙方假冒和滥用“xx牌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影响甲方声誉的;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操作系统;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到达乙方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xx牌火锅”商标,但必须拆除带有甲方标识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装饰用具、店面装潢、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下列行为将被视为违约:

10.1.1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识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额底料后72小时内装运底料(前提是乙方之前未欠甲方任何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如果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将被视为违约。

10.2乙方的下列行为将被视为违约:

10.2.1如乙方不符合加盟条件并隐瞒清场,将被视为违约,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商业模式、质量标准和制度,并接受监督和支持;否则,将被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第8.2.4条的规定准备场地,并在开业前开业,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特许经营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所经营的项目应为唯一的“xx牌火锅”,不得在许可区域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如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停业;否则,将被视为乙方违约。

10.2.6如乙方需要在该区域开设同一项目的第二、三家店铺,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缴纳特许经营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开设的第二、三家店铺均为侵权店铺,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未从甲方采购材料或从其他渠道替代材料,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未使用甲方的基料、未全部使用或基料过期,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如果乙方未能在5天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标准,不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支持,不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不配合甲方的活动,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他特许店总经理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雇用该特许店的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雇用公司员工。否则,乙方将被视为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根据过错和损害程度提出10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2.1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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