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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究竟是什么罪名?(莫须有罪名)

无端指控(到底什么是“无端”指控?)

众所周知,“莫须有”是齐秦诬陷一代名将岳飞的罪名。然而,关于这项收费的真正含义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其中,公认的定义最多的是“也许有”和“没有必要”,这两个定义是最站得住脚、有根有据的。

最主流的观点是认为在慈院举行——也许有。这种解释有推测的成分,是模糊的,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这样避重就轻的罪名,放在一个战功卓著、武装崇高、忠诚报国的元帅级高官身上。自然无法说服他,所以岳飞的冤屈就更加凸显了。但是,这个解释也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首先,岳飞有罪。当时,奸臣在的指使下,诬陷岳飞的主要罪名有:“费曾尝言‘与毛均三十岁建节’&屈ot圣旨不救淮西之罪”和“使张申请报警移庭”,在界定罪名时不必含糊。其次,这样的回答不符合秦桧的身份。对于这样的大案要案,是出于他的设计,自然他能像连珠炮一样回答,不能显得那么草率。

另一种说法,出于对当时政治环境的考虑,做出了“没有必要”的解释。岳飞的指控完全是齐秦一手炮制的,这是政治斗争最表层的因素。背后还有更大的因素——岳飞是当时的高官,秦桧想要扳倒岳飞,绝对不是一般的诬陷可以陷害的。如果没有证据,是不可能立案的,但事实上岳飞的案子确实被认定为证据不足,所以背后的因素耐人寻味。

让我们看看当时的政治环境——大宋王朝的决策者赵构已经决定与金媾和,会见对方使者。谈判中,秦桧承诺不再使用“宋国”称号,改为大金国,每年缴纳祭品等等...但就在这时,得到消息的岳飞强烈反对和谈,未能如愿,于是要求裁军,重返战场。从投降派的角度来看,岳飞的身份站在两国之间,成为了一个“障碍”,岳飞的死也就成了必然。

让我们来谈谈当时的决策者——赵构皇帝。历史上对愤懑的评价一直以懦弱为主,但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真的懦弱,赵灿勾践如何成为31个儿子中唯一的幸存者?北宋灭亡时,还在康王的赵构,得到了秦王瓦完帝的信任,是天下兵马大元帅。但他本人很快就被游牧民族抓获,然后伺机逃跑。战后,宋军一路溃败,赵构闻风丧胆,常被用来证明自己的懦弱无能。但当时如果他没有逃跑,而是死在北方,可能会出现更糟糕的情况:女真征服中国不是在17世纪,而是在12世纪。可见,宋高宗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胆小无知。相反,他有自己的政治野心,甚至可以说他具备了作为一个皇帝应该具备的一切素质,包括如何保护自己的皇位。因此,屡次不听安排,接连收回12枚金牌的岳飞,成了政治家高宗的心头之患。

这就是岳飞的悲剧。他身居高位,但人品太过刚正不阿,对政治一窍不通。他的忠诚和正直曾使他成为皇帝最崇拜的将军——皇帝亲笔题写“忠君岳飞”的神武军。后来岳飞见收复失地无望,便表现出极大的怨恨,自称病了三个月,不肯复职。这一招对于在军中身居高位的岳飞来说,显然过于轻佻和草率,所以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招给自己带来了多大的灾难——那个你要我死我也得死的时候,最高统治者的怀疑。

战场上的将军神武,在政坛上是“又傻又甜”的,所以岳飞能死在齐秦的阴谋下,不仅仅是齐秦一个人的策划,他的背后站着当时的决策者宋高宗。

欲知来龙去脉,请听刘兰芳先生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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