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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设计的几个原则(制度设计)

系统设计(企业系统设计的几个原则)

作者:张国浩律师事务所(Xi安)

经常有新成立企业的客户找我帮他们设计企业系统。作为律师,我很高兴看到在法律和规则意识不断提高的时代,他们愿意在企业成立初期,花时间和精力认真思考自己的制度设计。

在我看来,大企业的治理复杂程度在某些时候并不亚于中小国家,大企业通常是从初创企业发展起来的。建国初期也要建立规章制度,让生活在其中的人能据实办事。同样,前期的制度设计也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在一个努力工作,想要稳步前进的企业眼里,一系列好的制度就像一条布局合理的火车轨道。路建好了,追商的列车才能顺利通过。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总结了自己这几年帮助起草和修改企业制度的经验,梳理出制度设计中的几个原则,提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1.目的。

首先,制度设计总体上要符合企业的发展目标。

根据不同的性质,企业的目标略有不同。但大多数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盈利。在这个总体目标下,制度设计可能要照顾到各个细分制度的目标,比如治理结构体系的目标是划清责任,风控程度是控制风险。

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明确的人员职责和责任、清晰的业务流程和到位的风险控制措施都是能够有效通向企业目标的渠道。所以在设计制度的时候,要始终把企业的宗旨贯彻到每一个制度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制度闭环,一起走向企业的终极目标。

2.系统化。

在企业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实现目标需要一个制度体系。这时候律师就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将所需的系统进行分类,并在每个子目标下控制一个子系统,由他们共同完成企业的系统化设置。

这个系统的设计需要细致,不能有遗漏。任何没有考虑到的目标和文本细节都可能给企业系统的运行带来障碍,进而导致企业方向的偏差。

3.相关性。

相关性不需要措辞。但是以前经常遇到客户给我一些其他企业的系统,跟他们完全不相干,让我查一下能不能直接用。这个问题我还是想解释一下。

相关性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常常被忽视。因为有些企业前期会认为所有企业基本都一样。我自己创业的特点没想太多。无论从治理体系还是业务体系来看,没有哪两个企业体系会完全一样。所有企业都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匹配合适的、高度相关的系统。

4.有的放矢。

如果说相关性主要是指企业情况与制度的匹配性,那么针对性主要是指在企业内部结构设计中应该重点关注的一些具体企业的特殊情况。

比如国企的设立,要倾向于关注三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和流程。

金融企业应重点关注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一些企业在需求中可能有自己隐藏的内部,这是需要考虑的。

5.阶段。

阶段考虑是一个非常重要但经常被遗忘的原则。

有些初创企业非常有激情和雄心。他们告诉我,他们想在X年上市,所以所有的制度都要以上市公司为基础。按照上市公司来要求自己没有错,但错的是如果按照上市公司的制度来设计自己的制度,可能很快就会因为承担不起制度运行带来的成本而无法前进。

企业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层次的制度来规范。在不同的阶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不同的。保持一颗向上的心固然好,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企业所处的阶段。

6.可持续性。

在阶段的基础上,制度设计需要为企业成长保持一定的空区间。

初创企业的制度设计至少要有2-3年的可持续性。即律师在设计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一些目前可以预见的因素,在规模和业务上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如果很快完成设计并实施,可预见的企业发展会带来系统修改,一方面会让企业付出成本,另一方面也会让系统执行者无所适从。

7.可执行性。

再好的系统,最终的设计也是需要实现的。不执行的制度将名存实亡,自然不会给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带来任何积极的作用。因此,律师在参与设计时,应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制度本身的可执行性。一些足够正确但缺乏可执行性的制度不会很理想。

只有当它被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充分有效地执行时,所有的制度才会变得有意义,前述的原则才会有价值。

我始终认为,只有制度框架处理得当,企业才能有章可循,有据可循,才能保证后续发展和规范运作,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商业海洋中有硬的内功抵御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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