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图(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其中第(四)项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第(二)项也使用了同样的表述。如果明确评标专家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这种利益关系,应当回避。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都包括哪些人呢?别急,边肖给你画了一张图(点击看大图)~ ~ ~
图中——粉色是直系血亲;绿色代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黄色代表亲密的关系。
直系血亲:本人或本人在所生,与本人有血缘关系的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非亲生、非亲生,但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的,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女儿等;
公婆:其配偶或其配偶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的血亲配偶。
看了这张图,朋友们应该更清楚这些需要“回避”的关系了。以后参加购买活动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这张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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