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2020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员工奖惩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的所有员工。
3奖惩原则
3.1同一事件只能举报一次奖惩,且只能举报一次;
3.2员工不按规定操作或因个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警告、轻罪、重罪、开除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3.3除合同、考核、优秀员工等特别约定的奖惩外,所有奖惩均按本制度执行。
4类奖励和惩罚
4.1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小成绩、大成绩三种。
4.2惩罚
处分分为警告、警告、轻罪、重罪和开除。
5奖惩流程
5.1本部门奖惩报告
员工部门主管填写奖惩申报表,部门经理签字(轻微及以上处分由中心主管签字),然后秘密提交人力资源部。
5.2跨部门奖惩报告
员工执行制度优秀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监管执行单位可向其通报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报表,秘密提交人力资源部;
5.3人力资源部收到用人部门发来的奖惩申报表后,对奖惩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提交相关主管审批;
5.4奖惩申请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员工在奖惩申报表上签字。
5.5审批权限
5.5.1奖励、警告、警告: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经理批准;
5.5.2微小成功或失败:部门经理、中心主任批准,人力资源经理审核,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5.5.3主要成绩和主要失败:部门经理、中心主任批准,人力资源经理、管理中心主任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5.5.4辞退:部门经理、中心主任批准,人力资源经理、管理中心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
6奖励
6.1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提交奖励,每次可获得40元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6.1.1工作勤奋,业务熟练,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6.1.2品行优良,努力工作,恪尽职守,能成为员工榜样者;
6.1.3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使工作进展颇有成效者;
6.1.4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将减少或免除公司或公众的损失;
6.1.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的人员;
6.1.6经事实证明有利于公司或公众的其他行为。
6.2小型工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举报轻微贡献,每次可获得100元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6.2.1积极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成绩显著者;
6.2.2在紧急事件处理得当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抢救、减少或避免公司和公众损失的人员;
6.2.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挽回公司形象和损失;
6.2.4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和财产安全的人员;
6.2.5对维护公司声誉、塑造公司形象有重大贡献者;
6.2.6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效果良好;
6.2.7其他应记为次要功绩的事迹;
6.3巨大成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缴费,每次奖励200元,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6.3.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果者;
6.3.2在紧急情况下,勇敢施救,挽救生命或公共财产;
6.3.3能提前阻止或报告危及公司权益的事件,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人员;
6.3.4对维护公司声誉、塑造公司形象有重大贡献者;
6.3.5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
6.3.6其他应记录重大业绩的人员;
7惩罚
7.1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举报警告,每次扣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1.1初次被发现聊天、嬉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或上网查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者;
7.1.2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7.1.3其他类似行为者。
7.2注意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警告,每次扣4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2.1再次违反第7.1条规定的;
7.2.2因个人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
7.2.3妨碍工作和生产秩序,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节轻微的;
7.2.4第一次不服从监管人员合理指挥,情节较轻的;
7.2.5在公司不佩戴胸卡者违反公司着装规定;
7.2.6本部门发生重大事件,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汇报;
7.2.7未对本单位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7.2.8同事间互相谩骂、吵架的,不够严重的;
7.2.9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岗位者;
7.2.10工作时间,不为业务关系中的客户或饮酒者服务;
7.2.11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
7.3小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报小额费用,每扣8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3.1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严重;
7.3.2因个人疏忽和操作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他人受伤,情节轻微;
7.3.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尚未造成后果的;
7.3.4投机取巧、隐瞒、蒙骗或以营利为目的,情节较轻的;
7.3.5聊天、嬉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服从主管纠正;
7.3.6无故不按时完成董事指示或限时令,影响公司权益;
7.3.7工作期间中午需要饮酒者;
7.3.8恶意攻击同事,造成的伤害不大;
7.4大于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小额费用,每次扣16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4.1工作时间偷懒或睡觉者;
7.4.2携带危险和违禁物品进入公司者;
7.4.3恶意攻击同事和闹事者;
7.4.4工作时间旷工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7.4.5工作时间酗酒者;
7.4.6故意撕毁公文
7.4.7公司重要物品或工具的丢失或损坏
7.4.8公司重要文件丢失、损坏或被涂改
7.4.9乙方擅自改变工作方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4.10伪造工作记录者。
7.4.11不服从监督人员的指挥和监督,经劝说仍不服从的;
7.4.12违反安全规定,给公共公司造成损失的;
7.4.13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可预防的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隐瞒事故的;
7.4.1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7.4.16其他类似参与者。
7.5驱逐
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之一的,应立即予以辞退(部门在上报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7.5.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7.5.2对公司同事或其家属实施暴力或威胁,或唆使他人实施暴力或威胁,经调查核实的;
7.5.3在工作场所参与赌博、打架或其他不道德行为的人员;
7.5.4故意损坏公司的机器、工具、产品或其他公司财产;
7.5.5侵占或盗窃公司或他人财产,经调查属实的;
7.5.6聚众胁迫、煽动、破坏劳动关系,干扰工作秩序的;
7.5.7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
7.5.8冒用公司名义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
7.5.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5.10一年内在连续旷工三天或六天;
7.5.11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
7.5.12向公司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工作信息者
7.5.13严重违反安全制度,造成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7.5.14伪造、涂改或盗用公司印章,严重损害公司权益;
7.5.15恶意虚报费用;
7.5.16未经许可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或从事类似业务的人员;
7.5.17故意泄露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7.5.18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的行为。
除3.3条规定的奖惩外,严禁其他形式的现金奖惩。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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