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杜绝货运乱罚款乱收费(交通部: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领域乱罚款乱收费)
中新网8月23日电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提高对清理规范交通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领域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坚决切断“伸向企业的手”,形成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工作机制。
资料: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纪欣摄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从通知中明确,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职责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
通知要求,要编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服务收费清单。2017年8月31日前,交通运输部制定并通过部电子政务外网公布部机关和部直属系统行政处罚和检查事项清单,在财政、物价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基础上,公布交通运输领域中央收费清单。2017年9月30日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布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和检查事项清单,在财政、物价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基础上,公布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收费清单。
清单应具体列明每一项的名称、主体、客体和法律依据。要加强对清单的监督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及时调整完善清单项目。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要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本地区、本系统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等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要严格主体资格审查,全面清理不具备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收费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收费行为,全面梳理和清理纠正各种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乱处罚、重复检查和违规收费的行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和珠江航务管理局应于10月底前将排查整改的具体情况和成效形成书面报告。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量化标准、细化规定,抓好建章立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实施联合执法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作为清理规范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切身感受到清理规范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好处。要充分发挥12328全国运输服务监管平台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典型违法案件。要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及时宣传表扬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好典型;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对整改敷衍塞责、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积极宣传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及时回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