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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规章制度(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根据《北京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要求,特制定以下环境保护制度:

一、环保组织的领导机构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为落实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目标,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大气污染控制领导小组。

3.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各上级单位部门的环保精神和文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制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部门的各种环境信息,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人。

第二,环境保护教育体系

1.经常对管理部门的所有员工和民工进行环保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在对环保知识进行认真评估和打分。

2.外来务工人员入场前应接受环保教育,上岗前应进行岗前环保教育。根据形势的发展,应对所有员工和民工进行专门的环保教育,如防噪音和防大气污染教育。

3.利用黑板报、公告栏等形式宣传报道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政策和好人好事。

三。环境保护检查系统

设一名环保员,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小组汇报,如有重大环境问题(如严重污染、新闻媒体曝光等)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环保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做好环保项目检测,认真记录(如噪声、烟气黑度检测每月至少三次),整理内业资料。

四、设立扰民接待室,及时解决周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1.各分项负责人应尽职管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设施。

成绩突出的,报请领导给予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环境污染或扰民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节轻重,报请领导给予处分。

2.如果发现楼内建筑垃圾散落一次,处罚200元。

3.清除渣土垃圾时,措施不力的,每次罚款200。

袁。

4.工人和民工在施工中不准大声喧哗或敲打,违者进行教育。

如仍不改正,将处罚50元。

四川省仪陇华昌建筑公司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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