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计划(2021年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企业工人在车间工作。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张艺萌)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计划,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7家,占全年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35.79%。其中,煤矿47家,金属非金属矿山20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20家,冶金等工贸企业20家。
该计划明确了今年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惩戒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已经投入试生产或者恢复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安全风险措施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2家,占全年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4.21%。
该计划确定了三项主要任务。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行业为重点,梳理安全执法事项清单,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切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通过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深化双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质量三年阶段性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全程备案和合法性审查三项制度,加强市县指导监督论证,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措施,在全系统形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方案规范了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包括监督检查前的准备、行政检查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备案、监督和公示。明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生产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当场处理决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予以行政处罚或者强制管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实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惩;涉及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要依法惩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