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遗产税试点(2021年开征遗产税)
(文章原标题:深圳辟谣“开征遗产税”:未收到相关通知,网传不靠谱)
深圳再次辟谣“开征遗产税”,官方回应:网络传言不靠谱。最近国内很多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都在盛传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开征遗产税。据透露,试行办法规定,1000万元以上遗产适用税率为50%,应纳税款不能从遗产中支付,必须在三个月内缴纳,否则全部收归国有。昨天深圳有关部门辟谣,这么大的新闻肯定会有权威部门发布,网络传言不靠谱。
注:记者了解到,该新闻在个人微信官方账号仍有超过10万的阅读量。根据传闻中的遗产税开征方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如下:净税收遗产不超过80万元对应的税率为0;80万~ 200万元的税率为20%;20万~ 500万元的税率为30%;50万~ 1000万元的税率为40%;1000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50%。
为此,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深圳市委宣传部求证。深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相关人士向深圳市国税局核实,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收到任何相关通知,不知道这个谣言是从哪里来的。”该人士表示,“这么重大的政策,一定要权威发布,网络传言不靠谱。”
据记者了解,这一谣言近年来在网上出现过多次,深圳相关单位也已经多次辟谣。
什么是遗产税?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收的税,在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开征遗产税的初衷是通过对继承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差距过大。
遗产税是对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以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为征税对象。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具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与赠与税一起设立和征收。然而,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和资本流入,故意不设遗产税或取消遗产税。
准备开征遗产税了吗?
2013年3月2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课题“遗产税制度及其对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中期成果发布会召开。根据研究,我国已基本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的起征点。报道称,遗产税不仅可以调节财富差距,维持市场平等竞争,还有助于鼓励“富二代”自力更生。
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都希望尽快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组从国内外遗产税的历史和发展入手,重点研究了现代遗产税制度的功能和特点,分析了其对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功能的影响。结合经济学、社会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支持和思想基础,说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遗产税制度的由来已久的机制,和中国应加强遗产和赠与的税收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将社会对遗产税的主观评价和简单扣除引入科学理论的讨论, 从而理性思考收入分配改革,从一个具体的传承环节提出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推动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利国利民的成效。
中国的改革开放引进和借鉴了国外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国家高级官员在改革决策中往往希望了解国外的最新情况。为此,课题组在188个国家进行了信息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正在征收遗产税或其他遗产税,占61%,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正在征收遗产税,占91%。而且美国和日本最近都加大了遗产继承的税收监管力度。虽然遗产税历经数百年演变,征管方式和调节力度有所变化,但基本目的原则没有改变。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平等市场竞争、鼓励子孙后代自力更生、缩小贫富差距、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大多是效率最高、竞争力最强、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其GDP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
课题组研究了我国遗产税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基于实证分析,回答了遗产税改革的不同声音。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增长方式的转变还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需要来看,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基本具备。结合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收入分配改革的需要,课题组提出了我国遗产税改革的调控重点、制度构想和政策建议。
赞成开征遗产税的人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分配秩序来看,相当一部分收入分配是以隐性方式进行的,正是这部分收入形成了贫富悬殊,遗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提高税收调节分配的力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康佳认为,从大方向看,遗产税的征收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对于开征遗产税的目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作为直接税,该税的实施可以避免财富差距的代际延续。
"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经济改革学会会长宋晓武认为,我们国家的亿万富翁数量已经赶上美国,而且存在通过各种方式致富的群体,这是开征遗产税的最基本条件。关键是要不要下决心开始征收。现在全国贫富差距已经凸显,开征遗产税对调节收入分配意义重大。
中国还不准备开征遗产税。
就中国的具体国情而言,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富裕阶层。有了税收目标,对这些人征收遗产税,可以增强富人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感。对于“富二代”来说,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对父母和遗产的依赖;对社会而言,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既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实施起来这么难?
遗产税的多年缺位造成了理论空小白,包括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否有必要开征遗产税。是对全民征收还是只对富人征收?门槛是多少?什么是合适的税率?会不会给大众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会伤害富裕阶层吗?是否导致富人将财富转移到海外?中国税务机关有没有执行能力?这些都需要在征税实施前综合考虑。如果考虑不周,不仅达不到征税的目的,或者收不到税,或者伤及先富起来的民众,或者国人怨声载道,或者大量资产流失海外。
在当今中国,开征遗产税相当困难:
是中国人的遗产税意识。很久没有设立遗产税了。没有人知道遗产税是什么。大家都害怕开征遗产税会剥夺自己的财富,自然有抵触情绪。
第二,我国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评估体系和监控手段,遗产核查难度相当大。
第三,我国税务机关缺乏实施遗产税的法规和经验。
第四,遗产税的征收或多或少会导致资产外流,这是一个不可控的现实。富人的资产留给“富二代”总比不留给他们好。
因此,尽管开征遗产税好处多多,但如何以及何时在中国实施,确实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遗产税的立法,细则的制定,国人的心理接受程度,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需要时间,需要研究,需要试点。
总之,开征遗产税是大势所趋,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至少三五年内不具备开征的基础。而且即使三五年开征,也会选择合适的起征点和税率,起征点会更高,一般平民和中产阶级应该不会涉及。税率会更低,以减少阻力,便于顺利征收。
他山之石:国外怎么收遗产税?
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的遗产税频繁调整。根据现行税法,2012年去世者的遗产税免税额度为525万美元,超过免税额度的遗产有12个累进税率,最低边际税率为18%,最高边际税率为40%。现在美国正在考虑通过将最高边际税率调整为45%。边际税率是指在税收收入中把应纳税额分成几个档次,每个档次规定不同的税率。
日本
日本对国民的全球财产征收遗产税。如果海外房产已经在房产所属国纳税,海外税额可以作为在日本纳税时的抵免。
2013年1月,日本决定提高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超过6亿日元,为55%。日本遗产税也是累进税率,200万日元以下10%,200万至300万日元15%,300万至400万日元20%,400万至600万日元30%,600万至1000万日元40%,1000万日元以上50%。
不列颠岛
目前,遗产税仍然是一种只有富人才会担心的税种,英国王室是唯一的例外。2002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从母亲王太后手中完全继承了7000万英镑,没有缴纳任何税款。这是因为英国有一部关于王室财产免征遗产税的专门法律,旨在维护王室财产的完整性。
英国目前的赤字已经达到了GDP的11%,现在政府只能收紧钱袋,减少公共服务。保守党是否会信守承诺,在未来提高遗产税的起征点,还有待观察。
新西兰
在新西兰,子女和孙辈可以全额获得财产继承,无需缴纳任何税款。100%资产传承,世代受益。
另外,新西兰是世界上唯一没有购房税的国家。无论契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税等。,没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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