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系统(关于各种模式的药房管理系统)
药学工作系统
一、配药室工作制度
1.收到处方后,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给药方法、禁忌症等。只有经过详细检查后才能部署;
2.处方制定中的有关事项应符合《处方制度》的规定;
3.如出现剂量、用法不当或禁忌症处方等错误,处方者应在调配前联系医生进行更改;
4.处方时要谨慎,遵循药房规定的操作规程,准确称量,不要估算服药量,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物、精神药品和麻醉药的处方,应当按照《毒物和限制药品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配制;
6.对于标签模糊的药品,调配前需要问清楚或鉴别合格药品。
7.。处方调配要严格把关,处方调剂员、核对员要在处方上签字;
8.药瓶体积要准确,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干净、美观。
9.对于开具的药品,应在瓶标或药袋上注明服用方法。
10.配药时要耐心向患者讲解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随意向患者介绍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1.紧急处方必须按需分发,其余的按顺序分发。
12.配药台和储药柜应保持清洁,放置在固定的地方。使用后立即将器具清洗干净,并放回原位;
13.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配药室。
二.药品供应和储存系统
1.采购计划: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我院业务需要等因素,编制购药方案初稿,经中西药房主任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2.验收和入库:
①采购、调拨或入库的药品,采购和经办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写药品清单。在药房指定适当的人员负责验收;
②实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质量与原文件不符的,应视情况予以纠正或退回;
③验收人员负责检查药品的规格、质量和性质。
④采购药品时,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保存入库验收记录。
3.药物储存:
①中的药品应根据中药品的性质进行保管。标明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保持药物干燥,防止药物过期、虫蛀、发霉变质;
②按性质或系统分类的药品应单独保存,并有标签管理,以便配药时一目了然。
③各类收付凭证应按月分类保存备查;
④药房防盗门窗要上锁,库房内严禁吸烟。
⑤剧毒、麻醉、限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剧毒、麻醉、限剧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指定专人到专柜存放。
⑥药事管理人员应每月盘点一次,并定期向医院办公室或(财务)药事主管提交一次采购及盘点金额。同时,提交麻醉药品和贵重药品的购买消费情况。
4.领先:
(1)药品验收入库后,按规定存放在药房。
②其他部门应在领取药品前填写正式的领取清单;各病区的备用药品必须由护士长负责,药房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使用和留存情况。
③临床使用过程中,合理使用,按照使用计划购买,提前制定购买计划,及时购买,满足临床使用。
④收发货时按实数明细支付,如有不符及时纠正,否则处理人负责;
⑤申请所需物品一式三份,部门一份,仓库两份,月底从仓库转财务一份结账。
⑥药物输送应及时核销。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告应正确、及时提交。一般来说,药店要统计药品的数量和品种,包括原材料、进口材料、销售材料和储存材料。会计部门应负责协助核算报表中的相关金额。
(2)麻醉药品统计报销按照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3)负责材料保管的药学工作者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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