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权(什么是限售股解禁)
限售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条件下被限制出售的股份。此前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拥有相当数量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与流通股享有同等权利,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同的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交易。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企业的所有股份都可以自由交易。
用户咨询:
限售股和流通股有什么区别?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崔亚红律师解答:
限售股是指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来的非流通股转化而来的限售期流通股,市场俗称“大小股”。所谓“大非流通股”是指大规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5%以上;所谓“小非流通股”是指小规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到5%。
流通股份是指上市公司可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根据不同市场属性,流通股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相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
崔亚红律师补充: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出售原非流通股的公司应符合以下规定:(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应当在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原非流通股,卖出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崔亚红,女,汉族,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基金资格证书。她于2002年正式开始法律执业生涯。现为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崔亚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诚实、审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婚姻家庭事务、民事纠纷、财务、行政管理和传统法律事务。目前是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崔亚红律师总结道:
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和本所上市规则对首次公开发行(IPO)前股东所持股份的出售期限有一定限制。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旧分割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分割,限制期限届满后,这些股票的流通权限制将被解除,构成新股限售股。目前这样的限售股已经占所有限售股的大多数,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新限售股。IPO后,限售股解禁前获得的新股限售股也构成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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