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空间

解读(大豆油国家标准)

大豆油国家标准(解释)

豆油、花生油等新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后,是我国粮油标准化的又一大步。新标准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对于食用油生产企业来说,也需要调整相应的产品指标来适应标准的调整。

一、大豆油新标准的引领意义

新国标最突出的特点是实行“适度加工”原则,大大降低了生产能耗,有效提高了产品的营养品质,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因过度加工而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从国家层面引领消费新理念,改变国内传统消费者盲目追求“面粉越白,食用油越好”的消费观念,倡导国内粮油加工业“适度加工”。

随着国内外专家对反式脂肪酸、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等有害物质的危害和成因的研究,所有结论都一致认为过度精炼会直接导致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过度精炼会直接减少大豆油中天然维生素E、植物甾醇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营养伴侣的流失,导致一些慢性疾病的积累。新国标放宽了酸值和过氧化值的范围,降低了烟点,调整了颜色评价方法。也符合我国植物油行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要求,减少了能源的浪费。说明国家层面重视过度加工的危害,促进大豆产业循环发展。

二.大豆油新标准修订详情

1.修改分类和定义。

原榨成品大豆油和浸出成品大豆油统称为成品大豆油,只能分为两类:大豆毛油和成品大豆油。新标准删除了压榨大豆油、浸出大豆油、转基因大豆油、折光率、碘值、皂化值和不皂化物的术语和定义。这些指标的删除也体现了国家“适度精炼”新食用油营养的理念。

2.修改质量要求和质量指标。

从特征指数中删除了折光率、碘值、皂化值、不皂化物指数的要求,在脂肪酸组成中增加了月桂酸指数,规范了脂肪酸名称,将棕榈油酸改为棕榈油酸。新国标添加的月桂酸(C12: 0)是一种饱和脂肪酸,常见于棕榈油和椰子油中。新国标将月桂酸含量限制在≤0.1%。该指标的加入有利于防止低价油掺杂高价油,可作为鉴别纯大豆油真伪的重要参考。提高了对霉菌毒素、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上述指标和数据更符合国际标准。

特别是成品豆油质量指标中,取消了四级油指标,重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成品豆油。对成品油颜色的要求更为宽泛,删除了原罗维朋比色法对成品油颜色定量指标的要求。水分、挥发物和不溶性杂质的含量控制更严格,对酸值、过氧化值和加热试验的要求更低。一级油的烟点要求降低,二、三级烟点不要求,三级油允许稍微浑浊。这些核心指标的变化紧密围绕“适度加工”的原则,为产品保留了更多的磷脂、维生素E、甾醇、类胡萝卜素等营养成分。

3.标签要求变化很大。

在食品安全方面,新国标考虑到近年来农业育种技术的快速发展,面对浓缩油料作物可能出现的新产品。因此,新国标强调“预包装成品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不得从原包装批量销售”,更符合当前消费趋势。在产品标签方面,新国标要求“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注加工工艺”,同时“原产国”的标注是指“产品”而非“产品的原材料”,可以让消费者更真实地了解产品信息。但新国标调整了产品标签的内容,标准文本将于2018年6月正式发布,7月正式实施。仅一个月的过渡期也将在短时间内对食用油生产企业的包装材料更换步伐产生一定影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