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空间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财务部负责人职责)

财务部负责人职责(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职责?)

1.《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承担以下责任: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公告和批评;罚款。

2.对单位罚款的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指使、唆使或者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处以罚款。

4.《会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岗位、开除或者开除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