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空间

精麻药品五专管理(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精制麻醉药品五大专业管理)健康八桂2020-04-16 11:52:0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医药管理局

区直属医疗机构

请注意

最近几天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中医药局

发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请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到位

一、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规范环节管理、以岗位责任确保制度落实的管理体系,将相关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目标考核。

二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完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失盗、值班巡逻、专项检查等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

(1)各单位必须坚持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做到货物到达后立即检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至最低零售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2)入库验收应记入专册。

(3)药库、药房周转库必须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存放区安装防盗门窗、安全监控和自动报警设施。

(四)药店、病房、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至少配备铁柜,固定安装,实行双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存放基数。

(5)配制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注射用精神药品时,空安瓿应收回,核对数量和批号并记录,剩余药品应退回仓库。

(六)患者使用后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少于一个或整个单位剂量的剩余部分药品,由医疗机构专人清点,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被骗取、被冒领或者以其他方式流入非法渠道的,涉案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是加强发行和使用管理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执业医师和配药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者,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培训考试规定见附件)。各级医疗机构应将有权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实施细则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疗机构的药店应当根据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按照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和规格,在专用簿上登记其消费情况,登记内容包括送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金额等。

手术室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频繁的科室。加强手术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落实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关键,坚决杜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五、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及时排查整改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各单位应严格遵循《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买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使用电子签名卡登录医疗机构的签名卡系统进行订单录入和订单确认,做好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月度录入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妥善保管,严防违法违规行为。为提高法律执业和安全管理意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患于未然,市卫健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信息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郑东

0771-2803623,wstyzc@126.com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郭晓波

0771-284508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最后附上相关附件。

广西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临床使用和标准化管理培训

评估工作的规定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易发〔2005〕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经研究,我委对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管理进行了相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培训和评估科目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参加当地二级以上医院组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培训考核对象

培训考核对象为具有配药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师。培训单位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相关药学技术和管理人员纳入培训对象。

三.培训考核内容(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印鉴卡购买和使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4)癌痛、急性疼痛、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5)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预防和报告。(六)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和治疗..

四.训练方法

培训以集中方式进行。

动词 (verb的缩写)评估方法和资格授予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考核。考试方法是考试。授予合格执业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授予药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

六、培训培训备案

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将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师资、学员等资料至少保存3年备查,并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和处方调剂资格名单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区级医院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其他二级以上医院报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培训考核周期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

八、监督指导工作

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培训考核的监督指导工作。对在培训和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培训和考核资格;在培训和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执业医师Yamatonokusushi被取消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和处方配药资格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