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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体系(医院安全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给医院全体职工、患者、患者家属和探视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医院安全工作旨在维护医院的公共安全,通过物理防御、技术防御和人防,预防和保障医院内的财产和人员安全。

三.内容

㈠人员保护

1.医院的所有患者、员工和来访者都应依法接受个人防护。

2、医院工作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住院患者的人身安全;急诊或住院病人的监护人负责监控和保护病人。

3.病房区实行门禁,人员按身份标识进出:患者家属持陪护卡或探视卡,探视人员持临时通行证。

4.如果临床一线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或肢体冲突,科室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医院应急机制。请立即拨打医院保卫处3110,保卫处应急处置人员将尽快到达现场。

(1)保安员和应急响应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医院工作人员与患者家属分开,询问情况原因,并将患者家属带至医患关系和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按照纠纷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夜间由值班行政总负责人处理,能够通过现场调解解决的,由保安员和应急响应人员当场解决。

(2)医院员工在医院被患者家属殴打,保安和应急处置人员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保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并做好疏导患者及家属维护医疗秩序的工作,及时拨打“110”依法处理。

(3)警务人员到达现场后,保安员、应急处置人员、安保人员将陪同前往现场,为当事人做好笔录和旁证,并为当事人出具体检单。安保人员将陪同当事人到医院进行体检。并会通知相关部门。

(1)通知医务部、急诊科办公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做好当事人情绪安抚及后续工作安排,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医院正常秩序和人员情绪稳定。

②加强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护,谨防外伤。

(二)财产保护

1、医院的公共设施、设备、资金以及患者、员工和来访者的财产,依法受到保护。

2.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是科室财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科室财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3.急诊科门诊或住院患者的财产应由患者家属妥善保管。(详见患者个人财产保管系统)

4.医院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财物被盗或者损坏。

(1)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对人员流动较大区域、重点区域、易被盗区域进行24小时安防监控。

(2)夜间非工作场所,夜间无人区域,封闭管理,禁止入内。

(3)配备足够的安检人员,开展夜间定点定位检查,加强病区检查力度和频次,筛查可疑人员。

(4)严格执行家属探视陪护制度,加强夜间病房内的安全询问,禁止无关人员和无陪护证人员进入。

(5)医院应在电子显示频次、患者入院教育、每周医院例会、医院网站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并教育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增强防盗意识。

(三)“防劫防盗”管理制度

1.医院严格执行钥匙锁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当建立本部门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管理制度,实行电子门禁管理,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2.对于医生、护士值班室、办公室、更衣室,要求锁门,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定期进行安全抽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对医院工作人员,定期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4、加强医院教育,告诉贵重物品不宜带入病房,如确需到医院进行临时保管,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办理临时保管手续。

5.医院将在急诊科、住院部病房的每个房间和公共场所的显眼处张贴“防抢防盗”警示牌,提醒患者及家属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6.在门急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安装实时监控和视频装置,加强安保维护现场秩序,每天巡视重点部位。

7.医院要加强与辖区玉山派出所的联系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民警的支持,在应急处置高峰期间,每天多派中心区防暴大队成员加强巡逻。

8.对保安员进行在职培训,加强岗位责任教育,使其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四)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是指因本单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其他单位委派到本单位临时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公司、绿化公司、物业公司、各类维修公司、实习生、志愿者等)。)

2.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佩戴医院制作的临时胸卡识别标志,或穿着工作服进行区分。

3.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外来人员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可根据情况终止在院工作,要求其离开医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通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外来施工现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搭建临时工棚和宿舍等。,必须报经医院批准,未经允许不得临时施工。建筑要求、建筑材料、易燃易爆材料、电气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布置均符合安全要求,经我院后勤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5.医院内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暖器、电餐具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应予以没收和处理,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造成医院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6.外来单位携带施工工具、材料进入我院时,应向工程部提交书面清单备案,以便出院后检查。

7.如有外来单位人员违纪,我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我院将依法查处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外来人员,在医院内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各种明火,电焊工上岗操作前应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安签发的动火卡。

9.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各种明火,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我公司保卫处颁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10.在工作和工作场所期间,外来务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卫生、控烟、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11.外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联系,保持联系,协调工作。

(五)治安检查制度

1.巡逻人员在执勤巡逻时,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您必须熟悉我院辖区内各部门的情况,以及各种设备、特殊物品等重要部位的情况,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处理。

2.职责范围:熟悉待检区域和部位,根据易发案件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等候地点。做到:勤巡逻,勤巡逻,及时汇报问题,认真填写《治安巡逻记录》。

3、坚持24小时安全巡逻管理。值勤人员须于日间正常巡视所有病房及部门不少于3次;夜间检查佩戴头盔、警棍,重点部位、复杂场所检查不少于5次;按时巡视,确保不漏检。如果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常声音,需要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4、检查期间,对可疑人员要认真询问,发现不法分子和扰乱医院公共秩序者,要努力控制和制止,及时报警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发现小偷和流氓等罪犯,应该立即抓住他们。

5.检查所有公共设施(如电线、电话线、氧气管道、水管、计算机网络、消防设施等。).发现异常情况或漏电、漏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6.如发生争吵、打架、围攻医护人员等。,必须及时制止和控制现场情况,并迅速向保安室值班人员报告。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警至110进行处理。

7.检查中发现火警,应立即扑灭,并迅速报警,组织疏散,保护现场。

8.如遇重大情况,必须有保安员负责值班,负责组织保安员巡视全院,确保院内安全稳定。

9.严禁患者及家属在医院花坛、栏杆内晾晒衣物。

(6)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1.保安应协助医院的安全管理。医院保卫处有权作出统一调度安排,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接受在岗培训教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院安全。

2.保安预约期间,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穿衣,衣服要干净整洁。禁止将制服和便服混穿。

3.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抬头挺胸,不要弯腰、牵手、臀部靠在任何东西上,或者搭讪、把手插入裤兜等不雅动作。

4.使用礼貌的语言。遇到生病的同伴和来访者时,一定要让路,微笑打招呼,必要时提供帮助。

5.严格遵守医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表,避免旷工、迟到、早退或擅自换班;严禁酗酒、赌博;工作时遵守医院控烟规定和员工守则,不读书看报,不接广播,不吃零食等。值班时,严禁私自玩耍和离岗。

6.服从领导的指派和指挥,学习掌握工作职责、业务技能和工作程序。

7.提高工作责任感。当患者、家属、来访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要委婉、灵活,采取适当措施,充分保障患者、家属、来访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8、熟悉医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程序,果断处理岗位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应礼貌地进行检查和监控。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全力投入现场救援和安保工作,严禁找借口逃跑。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在重点安全区域建立安全防范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值班,对来访人员实行身份识别和登记制度,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2、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熟悉医院科室分布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和解释工作。

3.保持工作区干净整洁,玻璃明亮,台面无灰尘,地面无垃圾。

4.严格执行交通分隔规定。早上8: 00后,禁止非机动车进出医院正门。

5.医院物资带出医院,需经监管部门/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经安全部门核实与实物相符后方可放行。

6.接受夜间医院安全检查工作时,勤于用脚、用鼻、用耳、用眼,做好关门窗、关灯、关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治安案件及时拨打“110”报警。

7.夜间对无人区域等重点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当医院发生各种医患纠纷时,我们要勇敢站出来,及时保护医护人员或患者的人身安全,及时缓解矛盾,耐心解释、劝说,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拨打“110”及时报警。

(八)视频监控室值班制度

1.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度责任感,密切关注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3.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有可疑情况,应明确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4.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在值班室观察到的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酌情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5.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当将事故等紧急情况记录在视频监控录像中。

6.非控制室人员不准进入,监控中心不允许任何人会客聊天。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7.视频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录像使用登记系统对图像信息的人员、时间、用途进行登记。

8.视频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录像不得擅自删除、故意隐藏或者在保留期内销毁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分发或者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九)视频监控室管理规定

1.监控、查看和管理

(1)监控系统由医院保卫处消防控制室人员管理。

(2)监控人员每班不定期检查两次频率检查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值班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3)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关注中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设备的安全有序,不无故中断监控或删除监控数据。

(4)用于监控的电脑不得做任何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业绩。

(5)认真学习监控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监控室的卫生和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和线路排列整齐。

(7)非控制室人员严禁进入控制室。

2、图像信息存储、使用登记制度

(1)自动保存监控系统图像。

(2)外来单位人员应经保卫处批准查看监控图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并登记图像信息检索的人员、时间和目的。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和记录。

(5)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6)非控制室人员严禁进入控制室。因工作需要获取监控信息需经医院安全部门批准,并做好记录;

3.安全保密系统

(1)使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后,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2)严禁将数字硬盘录像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未经批准,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数字硬盘录像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或者传播图像信息。

(5)必须保密,不允许在控制室外谈论视频的任何内容。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当监控室突然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时,监控人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同时通知值班安保人员加强院内安全检查。

(2)发现外人强行侵入,应立即报告,并组织值班保安在现场制止,询问侵入原因,做好相关记录,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5.系统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1)维护人员应定期(每周)检查数字硬盘视频设备的病毒,及时清除病毒;如果你不能清除它,你应该立即报告。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

(2)每季度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线路和设备,超过使用期限的设备及时更换。

(3)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控制室。

(4)严禁携带零食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远离电气设备放置。

(十)治安管理培训制度

1、每年开展全院安全“防盗防抢”、财产和人身安全培训。

2.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公共安全培训,培训由安全部门负责。

3.安保部定期对全院安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

4.定期聘请公安机关民警对医院安保人员和安保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理论培训。

5.重点加强应急保障人员的在职培训,掌握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病区主管护士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开展“防盗、防抢”意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附件:

1、医院治安应急处理流程图;

2.保安室应急处理流程图。

动词 (verb的缩写)参考文献和文件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条例

2.卫计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3.医院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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