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税率(3%、6%、9%、13%分不清税率,并享受独立政策)
3%、6%、9%和13%的建筑增值税不能分成税率,所以他们享受独立的政策。
建筑业的税收压力一直很大。大部分施工企业缺少成本票,投入不足等。,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比很高。如何正确有效地缓解建筑企业的税收压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建筑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原因
1.成本票来源复杂,有些项目拿不到正规发票或者缺票。
施工企业的成本票涉及材料、人工、安装、设备投资支出、工程投资支出、递延投资支出、材料运输费、采购仓储(TEL:l327)费、工程管理费等诸多事项。虽然大部分费用可以开具发票,但在很多情况下,供应商可能不会开具更低价格的发票,因此很多环节都缺少成本票。
2.供应商的不同构成
建筑行业的大部分材料都是根据项目所在地采购的。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寻找价格优势更大的小规模供应商,但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1%的增值税税率,即开出1%的增值税专票或普通票,间接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增加2%。
3.有些隐形成本拿不到成本票。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工程业务,必然会有大量的招待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企业基本上不可能把成本做上去。
建筑企业经常咨询:3%、6%、9%、13%的增值税税率如何区分?
(a)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企业提供以下建筑服务,实行简易计税,增值税税率为3%:
(一)为适用简易税收的旧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2)为承包商项目提供施工服务;
(3)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服务;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2)作为建筑企业,6%的增值税税率很少涉及,主要是检测、工程咨询等业务。
建筑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为一般应税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以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越多,应付增值税(I935)越少。因此,建筑企业在采购建材等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3)适用9%增值税税率。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是适用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基本税率。适用于以下情况:
(1)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工程项目;
(2)2016年5月1日前开工,但甲方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的建设项目,但甲方提供的项目和承包项目除外。
(4) 13%的案件涉及。
建筑企业通过向一般纳税人采购工程材料,如钢材、木方、模板、各种管材、真石漆、乳胶漆、租赁工程机械等有形动产等,可获得税率为13%的信息资源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如何解决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
1.加强财务核算。
加强会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管理凭证,规范会计账簿设置和登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搭建财务信息沟通平台(807),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完善支付审核评价制度,加大内部审计力度,落实支出权限控制制度。
强化企业的索要票据意识: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要尽量谈发票,不要贪图较低的单价,让产品导致涉税风险,更不要因为不能索要票据而人为的高利润。
2.总部的经济优惠政策
(一)个人独资
企业可在重庆、上海、湖北、江苏、江西、青海等政府总部经济投资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新公司。,将业务转移到主要公司。一些贸易销售公司可以将传统的技术部门与销售部门分离,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售后服务。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可通过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按5%-35%的累进税率征收,并按行业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纳税人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这样,在支付股息时就不需要再缴纳20%的税了。
案例研究:
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年不含税营业额900万元,200万元的房屋、人工费及各种费用可取得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有些成本发票无法取得,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会面临较高的税负。我们建议该企业将其业务拆分为两个小型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900 * 6% = 54万元
附加税:54 * 12% = 6.48万元
企业所得税:(900-200)* 25% = 175万元
个人所得税:(900-200-175)* 20% = 105万。
业务分流、建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理节税:
增值税:450 * 1% = 45,000
附加税:4.5 * 12% = 54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9.45万元
纳税总额:144,900 * 2 = 289,800。
(2)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主要为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提供一定比例的税收支持,一般按税收的40%-70%留存在园区。企业可以在园区注册分公司、子公司或新设公司,对企业承接业务没有影响,对行业几乎没有限制。无论服务、咨询、商务、建筑、生产、销售,所有企业均可入驻园区,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扶持的方式是实行“先征后扶”,当月纳税,下月扶持,以财政奖励的形式达到节税的目的。超级纳税人,一企一议,可申请财政专项扶持政策。
案例分析:
江苏某建筑企业年利润1.2亿元,增值税680万元。利润高,税负重,希望遵守规定,节税。
增值税:680万
企业所得税:12000 * 25% = 3000万
总计:3 680万
企业入园后,增值税可高达194.3万,企业所得税可高达1071.4万,即入园企业可享受1265.7万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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