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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究竟在干些啥(水军是什么意思)

水军是什么意思(网络水军在做什么)

当你在搜索中清楚地看到文章时,关键词是打不开的。点击文章发现文章无关紧要。铺天盖地的正面报道铺天盖地而来...这些怪事背后的驱动力就是传说中的“网络水军”。

近日,湖北、福建等地警方接连破获“网络水军”团伙刑事案件,揭秘“网络水军”的非法运作方式和套路。《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网络水军”明码标价,通过删帖发帖,一些人可以用几十万元“操纵”舆论。

千万大案揭露“网络水军”删帖手段

湖北省公安厅近日通报一起公安部监管的跨8省市特大“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件。荆州警方抓获涉案人员13人,初步查明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在福建莆田警方侦破的“网络水军”团伙刑事案件中,共查出网络舆情炒作案件215起,关停违法网站100家。

警方表示,“网络水军”主要通过有偿删帖、恶意发帖等方式获取暴利。他们先与客户讨论有多少不利信息需要删除,有多少负面信息要在多少网站上发布多少页,然后利用自己掌握的渠道资源进行删除或发布。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水军”通过各种手段达到了删帖的目的。一是完全删除。这些帖子不能用关键词搜索,输入以前的链接也不能打开网页。二是屏蔽。删除搜索引擎的快照。帖子的内容虽然还存在,但是通过关键词是找不到的,比如直接进入链接打开网页。第三是置换。通过技术手段改变搜索引擎的部分快照,使相关帖子的标题和快照内容成为完全不相关的内容,降低了网民的点击意愿,从而达到类似屏蔽的效果。此外,一些“网络水军”发布客户的正面帖子,利用流量点击、频繁转发等手段将这些内容定位在首页,从而“下沉”相关负面信息,降低负面信息的曝光率。

“发帖”是“网络水军”的另一种牟利手段。警方调查发现,部分公司雇佣“网络水军”分批发布竞争对手负面信息进行商业竞争。比如在厦门警方侦破的一起案件中,“水军”多利用信息、问答、百科网站或小视频软件发布推广负面文章,帮助客户对抗竞争对手。

数十万元“操纵”舆论,每月“水军”佣金超过7万元

据调查,大多数企业雇佣“网络水军”是为了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取胜或消除负面舆论。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程响分局内滩大队民警苏峰介绍,部分企业在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组织“网络水军”,张贴大量恶意攻击内容,导致竞争对手失败,损失超百万元。

这些企业大多通过“公关公司”雇佣“网络水军”。荆州警方先后查处涉案的4家“公关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这四家公司自称为客户提供在线舆情优化服务,雇佣“网络水军”分批清理对客户不利的网络信息。

据了解,“网络水军”一般在一段时间内收取几十万元的舆论控制费。在荆州查处的案件中,有时一个项目收费超过100万元。

“水军”接到订单后,会以受委托企业的名义给网站发函,投诉相关网上帖子不真实或侵权,并提出如果帖子不删除,会提起诉讼,有的网站会直接删除帖子,减少麻烦。

此外,“水军”还会贿赂站长、版主、酒吧老板等等。据办案民警介绍,部分医院想删除网上负面信息,如“花100元就能治好的病,在这家医院花了几百块钱都没效果”,“水军”对接网站管理员“给好处”删除帖子。“大网站一般收费两三千元,小网站一般收费四五百元。”警察说。

据了解,“水军”有很多好处。有些帮派规定月营业额超过10万元的成员可以获得25%的佣金,有些成员可以获得高达7万元的佣金。

为了增加利润,一些“网络水军”团伙还自建网站,掌握发布和删除信息的权利。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通过自建或者帮助他人建设非法网站的方式,非法收集、编辑、发布负面信息,掌握了今日中国焦点、民主法治网、中国法治网、品质中国网等100家网站的信息发布、删除权。

2018年1月至6月,钟墨玲、赵墨玲、刘默冰等人以每帖40元至50元的价格接单,然后委托刘以每帖20元至30元的价格进行邮寄。短短半年时间,这个“水军”团伙炒作事件215起,有偿发帖近3000条,对涉案个人、企业和正常网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刘获利30余万元。

强化“全链条”治理,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多名办案民警表示,由于网络上删除帖子的即时性强,被删除帖子的链接无法打开,甚至很多正在进行的删除行为都是“二次删除”,取证难度极大。

周龙、苏峰等多名办案民警认为,要维护网络正常秩序,必须加强“全链条”治理。除了打击“网络水军”外,还要加大对恶意聘请女仆“网络水军”发布虚假信息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参与其中的“公关公司”和网络管理员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福建英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认为,“网络水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个人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提供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删除信息的服务,或者提供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的服务,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达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级别,根据不同的行为情节和严重程度,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刑事犯罪。

由于“网络水军”大多跨区域、跨网络开展行动,客观上增加了攻击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等多位专家建议,市场监管、网络信息、公安等部门要形成联合监管合力,建立长效监管合作机制,打造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无缝对接、有机衔接的打击“网络水军”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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