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分布图(全部!中国矿产资源分布图集)
王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去年3月15日,他因公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劳务派遣公司积极协助王某认定工伤,但王某未提起劳动仲裁。当年9月,王某将司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司机赔偿王某9万余元。王某还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事业部承担医疗费等赔偿金8万余元。对此,劳务派遣公司认为,王某的损失已通过民事诉讼得到补救,公司无需承担赔偿义务。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时,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相互竞争的。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今天就来说说交通事故工伤竞得赔偿的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工伤待遇进行补偿。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工伤待遇支付赔偿金。
对于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受害人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也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地方法院存在不同意见。他们中的一些人决定支付双倍赔偿,而另一些人决定不支付双倍赔偿。但是现在,他们基本上支持双倍赔偿。但物质损失一般不能双赔,比如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非物质损失可以双赔。
发生工伤事故后,是先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还是先向肇事方索赔,是很多人的问题。其实我的建议可以同时提出,因为两个补偿补偿的受理机关、依据、程序不同,互不影响。为了效率,我尽量在代理案件的同时提出赔偿要求。结合本案,王粲在获得麻烦制造者赔偿的同时,获得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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