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模型(公司规章制度模型)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世界,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的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虚心接受,勤奋追求,尊重他人,共同努力。
4.为建立,完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规则和制度。除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都将被解雇。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对从业人员尽到责任,努力工作,爱护公物,减少浪费,提高质量;我们应该严格保密,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穿工作服,着装整洁,积极进取,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互相帮助,共同工作,友好相处。不要滋生事端,扰乱秩序,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吵架打架,妨碍公司士气和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当始终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并留言;
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和信息必须及时与客户核对。
第十一条员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公用品。公司申请的所有用品均为公司财产,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得据为己有。他们应该在离开公司后被归还。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兼职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在承办事务时不得收受礼品、回扣,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纪守法,不得以虚假公司名义贪污、诈骗。不要挪用公款。凡是发现有经济违规行为的,一般都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要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真正掌握和理解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2.处理事情要清晰、负责、有时效性,一切都要今天完成;
3.分配的任务完成后,应主动通知经理或分配的部门;
4.遵守组织制度和规章制度,团结和谐,消除本位主义,把公司放在第一位;
5.工作中如有困难,要立即请示上级,不要拖延、积压、无借口提建议。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需要增加人员的,应当先按照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一系列审核批准后方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新聘人员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聘任。如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三条部门经理将审核通过的新入职人员信息(申请材料)和聘任申请按新入职程序提交人事部门办理。
第四条新兵应当在报到七日内提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录用。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验);
2.三个月内的个人信息和四张半身照;
3.其他必要文件。
第五条新入职人员提交上述文件并通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公司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至3个月,成绩优秀的可缩短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在考察或试用期内,经考察:
1.如不适用,公司可随时无条件辞退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但在我公司累计服务不满七天,自愿离职的,不发工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表现不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期并予以辞退。
3.表现特别好的,部门经理可报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最短试用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第七条预备人员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和表现——熟练、谨慎和胜任工作;
2.对公司的信心——你是否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战略;
3.专业性——交付的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是否按期完成;
4.考勤记录——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有团队精神和意识;
6.亲和力——是否和谐、坦诚、诚实待人。
第八条试用期满的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考核。如果通过考核并签订协议,则正式聘任(调薪实施日期从正式聘任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总经理特别批准,不得聘用:
1.处于缓刑考验期限或者权利尚未恢复的;
2.在其他公司、事业单位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声誉不佳或被辞退的。
第十条工龄从服役之日起计算,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计算在内;或者辞职退休后被重新任用的,其原有工龄不连续计算(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四章工作安排和考勤制度
第一个时间表:
1.周一至周五:8:30-17:30;
2.午休时间:11:30-13:30;
3.公司有两天假期制度。
4.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有专人记录出勤情况。
第三条迟到(早退):
1.那些在早晚会议上没有请假的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2.15分钟内上班迟到的人就是迟到。
3.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计旷工1天;
5.15分钟内早点走。
6.提前15分钟至1小时下班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7.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的,应旷工1天;
8.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超过一次的,不给予全勤奖金;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所有情况将根据情况进行罚款。公司将不会保留因处罚而产生的罚款,并将平均分配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情况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休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因公、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和病假
1.一次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所有这些都是无薪假期(天数)。
第三条婚假:休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公共假日:
1.公司派人学习、考察、办事或专门布置任务、拜访客户;
2.休假期间将支付工资。
第五条工伤假:
1.因执行职务受伤、患病的职工,应当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以内(含)的,支付基本工资;
第六条休假应按下列规定报批:
一般员工两天(含)以内的休假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三天将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先申请事假的,如因疾病、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提前申请,应先通过电话向本部门经理报告,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告,但应在请假后两天内办理请假手续。逾期视为旷工。
第八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休假。
第九条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按照年中到岗人数比例计算。
第十条无论是休假还是天数,员工都要找工作代理人负责一切,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章辞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岗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在三十天前,一般人员在七天前,书面申请批准;
2.必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货物交接表;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信息资源之一的,公司可以不经事先通知直接辞退该员工,并送相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诈骗,证据确凿的;
2.向外界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窃取、挪用公司财务或者营私舞弊、挪用公款的;
4.对公司人员实施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
5.故意损坏公司的物品或机器设备;
6.将有碍公共安全的危险违禁产品或物品带入公司或造成外部灾难的;
7.有具体的事实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经事先通知直接解聘: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
2.公司里那些不自重的人,让员工的想法极端化,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3.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三次;
4.与厂家合作或接受厂家融资,证据确凿;
5.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者从事与本公司类似业务的;
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七章交接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如发生人事变动、辞职或调动,均应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完了才可以离开原来的岗位。如果你没有完成交接手续就离开了,公司将扣除所有工资并返还,直到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因交接不清或未完成交接手续导致公司受损,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交接事项如下:
1.个人持有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公司或部门的相关印章;
3.部门和个人保存的客户资源信息;
4.尚未完成或关闭的重要业务信息;
5.该部门保存的所有其他信息,包括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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