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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1.评价法

1.1员工考核分为新入职、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在职员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升(降级)、晋升(降级)、奖金、处罚、辞退或开除的依据。月度或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细则按照《考核制度细则》或《考核表》及《各部门考核细则》执行。

1.2各部门必须向本部门专业考试试题汇总办公室报告,包括考试的相关要求和指标,考试规则的制定也应报办公室审核。

1.3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员工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内容,公布员工的考核内容和职业要求,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结合公司综合考核指标、奖惩等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进行考核。新员工按月考核,专业试题由部门提交办公室备案。

1.4 360度考核法主要用于副科长以上人员的考核:

1.4.1上级考核(占45%),主要评价其工作业绩和能力。

1.4.2同行评议(30%),主要对其合作、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1.4.3下属评价(20%)主要是评价其管理,如培养下属的能力和引导能力。

1.4.4自我评估(5%),主要以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

1.4.5公司全体员工的考核制度采用百分制,分季节、分年度进行专业考核50%,360度、综合考核50%,低于60分者将被降职、放职或辞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制度,符合奖惩制度的,不经考核直接辞退。

1.4.6试用期内,员工考核还应根据不同岗位进行3次以上的专业考核和综合考核。各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1.4.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处罚每月累计超过30分,每季度累计超过70分,每年累计超过150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

1.4.8.8月和8月的考核,以及违反制度的考核,都是综合性的,年度总结得分作为年度考核得分。

2.评估原则

2.1一致性:在连续的一段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应发生较大变化,至少应在一年内保持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2.2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光环效应、不同的人际关系、偏心造成的误差;

2.3公平性:工作者同岗位考核标准相同;

2.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详细的考核结果。

2.5考核与薪酬挂钩,目标与现状灵活结合。

3.评估的责任和权利

3.1公司所有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组织,公司员工一般由部门负责人考核。

3.2绩效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总结和审核。

3.3考核委员会人员在被考核时不参加任何考核工作。

3.4各类人员考核标准:各部门员工考核的标准和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审定。上述副部长的评价标准和结果应由主席指示。

3.5各类人员的考核分数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4.主要考核指标的内容

4.1该制度的实施是否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是否受到政治、经济处罚。

4.2部门经济核算是否合理,各类费用是否超标,是否在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之内。

4.3考生是否按照部门计划或要求按时完成或到达。

4.4奖惩记录的考核。

4.5出勤率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现在公司要求每月不少于26天)。

4.6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4.7与员工沟通是否及时到位,积极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

4.8季度和年度任务完成率

4.9团队精神、团队意识等。

4.10领导和执行是否到位。

4.11理解和沟通能力是否到位。

4.12工作规划是否有效,日常工作日志记录是否全面。

4.13服从性,是否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4.14上级交办的工作是否及时得到答复或汇报。

4.15是否有合理的建议或工作改进方法?

4.16学习精神,是否能不断提高,不断学习,丰富自身业务知识水平。

4.17你的行业和职位是否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或业务水平。

4.18是否品行端正、忠诚、诚实等。

4.19是否积极组织或参与公司的义务劳动或其他活动。

4.20同事之间的和谐。

5.评估操作方法

5.1根据《考核指标内容》,针对公司各岗位制定《考核细则》或《考核表》(注:考核内容可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性质进行修订)。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注:优秀、良好、中等、差也可采用)。分数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将被辞退、停职、培训7天至。

5.2.每年春节前汇总年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5.3对年终平均分80-90分的人员给予现金个人称号和奖金奖励。

5.4年终平均分70-60的员工工资不变。

5.5免责条款:

5.5.1计划内容涉及政府及其所属行政单位、政策法规等,不能客观按时完成的;

5.5.2由于他人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被考核人未能按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

5.5.3被考核人经领导同意请病假、事假的,其工作任务移交给他人,考核责任移交给接受工作的人;工作不能移交,但经领导同意可以延期完成的,将重新确定考核期限;

5.5.4由于领导增加任务或转移工作,原工作计划客观上不能按时完成。

5.6发生上述情况时,被评估人必须向评估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确定新的评估周期,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会给出意见。经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免除该任务的鉴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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