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多远?)
【编者按】乡镇卫生院改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很多改变不仅仅是换个名字那么简单,其中包含的“内容”也必须随之改变。那么村卫生室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距离有多远呢?
本文来源于许玉才《老徐医学评估》;艺鸥大学健康编辑,供专业人士参考。
城市化,又称城市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逐渐从以农业为主导的传统农村社会转变为以工业(第二产业)、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城市社会的历史过程。
城市化的概念也不一样。人口学将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过程。从地理上讲,城市化是将农村地区或自然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在经济学上,城市化是从经济模式和生产方式的角度来定义的。生态学认为城市化是生态系统的进化过程。社会学家从社会关系和组织变革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
从名字来看,城市化也有一个标志。以前的乡镇现在叫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改名为街道办事处。原来的村子现在叫社区。基层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乡镇卫生院改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更名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然而,很多改变并不像改名那么简单,但其中包含的“内容”也必须相应地改变。那么村卫生室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距离有多远呢?
1.管理条例变了。
村卫生室按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4年6月3日联合发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6年6月29日发布。
2.服务对象已更改。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通过公建、私建、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住房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行。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3.建设规模发生了变化。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村原则上应当设立村卫生室,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多或居住地分散的行政村;人口少或者面积小的行政村可以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七条规定,村卫生室的房屋建筑规模不得少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较多的应当适当增加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店。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增设静脉给药服务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置值班室,有条件的鼓励设置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病床。
第十八条规定,村卫生室的设备配置应当符合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和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了保护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的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至少设置一张日间观察床。没有病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注册诊疗主体应为预防保健和全科医学。条件允许的,中医(含民族药)可以注册,其他诊疗科目不注册。至少有普通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和健康信息管理室。
4.责任和任务已经改变
村卫生室承担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任务。
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者协助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康复指导和护理服务;
(2)对危重病人的初期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紧急手术止血和小伤口处理挽救患者生命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下列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职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收集上报信息,协助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和筹资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下列公共卫生服务:
(1)健康信息管理。按照国家规定,通过收集、上报辖区相关健康信息,开展社区健康诊断,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部门提出改善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实施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健康的行为。
(三)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做好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开展疫苗接种,配合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心理健康服务。实施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和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筛查。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托幼机构提供保健指导。
(8)老年人保健。指导老年人开展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9)残疾人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十)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发放避孕药具。
(十一)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一)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慢性病的诊断治疗。
(二)社区应急救援。(3)家访、居家养老、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4)转诊服务。(5)康复医疗服务。(六)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5.员工的要求变了。
可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比较高。(1)临床类和中医类执业医师不少于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二)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一名医生可以提供中医服务。(3)每名医生须至少配备一名注册护士。根据需要配备其他人员。
6.村到社区,村卫生室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员工有什么要求?根据卫生部《关于城市扩建后原村医生执业问题的批复》(郑伟发函〔2010〕31号),在“撤村居住”后,原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已取得合法医疗资质并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可继续在转型后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执业,其执业范围不变。这部分乡村医生的管理适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新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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