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当当(消费者质疑当当不合理吞余额)
当当储值卡在王女士手里。
当当储值卡背面。要求消费者随时做好面对“条款”变化的准备。图片由王女士提供
消费者王女士近日致电扬子晚报消费者评审团栏目反映,在使用当当储值卡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卡内余额已被清空。她认为当当此举不妥,应在到期前提醒消费者。同时,她认为储值卡不应该有到期日。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陈郁
消费者反应
公司发的卡还没用就过期了。
王女士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者评审团记者,她手里的当当储值卡是公司发给他们的。去年年底,当她上网分别使用这两张价值500元和100元的储值卡时,惊讶地发现卡已经过期了。
扬子晚报记者在王女士赠送的这张当当储值卡上看到,卡片正面写着“当当”,背面写着“当当礼品卡使用说明”:“此卡自发售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卡上没有销售日期。我怎么知道有效期?”王女士说,她不明白为什么当当的储值卡没有从激活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而是要按照销售日期来计算,对于实际用户来说非常麻烦。
后来王女士联系当当售后,对方说时间无效是公司政策。
认为储值卡有效期设置不合理。
王女士告诉记者,充值卡激活后,有效期一直没有设定。为什么当当能私下处理储值费用?她想分享自己的经验,让当当改变这种“霸王”做法。
扬子晚报消费者评审团记者注意到,当当在卡片的“使用说明”中确实有些“霸道”。说明第6段称:“当当保留随时修改礼品卡使用规则、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当当网回应道
客服:有效期过了就过期是规矩。
费用到期后不用储值卡吗?扬子晚报消费者评审团记者昨日与当当网客服取得联系。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首先储值卡的有效期是根据销售日期确定的。记者问,如果这张卡是别人送的,怎么查销售日期?对方表示,记者应该让发卡方知道。随后,关于有效期到期后的处理,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卡的储值到期后会到期,这是公司的规定。
消费者协会认为
当当太没礼貌了。
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表示,在去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对提前还款做了明确规定。《条例》不仅规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种责任和权利,还明确预付卡不得有到期日,消费者有权在支付之日起十五日内无任何理由要求退款,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在十五日内后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联系不上的,视为欺诈。因此,根据《条例》,预付费储值卡不应有到期日。
王女士手里的当当储值卡要在新规出台前持有,所以原规定要执行。不过,尽管如此,孙秘书长还是认为,当当网单方面将储值卡中的金额作废,有点简单粗暴。他认为,在卡到期前,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提醒,或者先冻结资金,但要协商解决,而不是由公司强行“清算”。
同时,他认为王女士的当当卡属于礼品卡系列,需要激活。为什么不等到礼品卡激活后再计数呢?当当礼品卡的受众大部分不是购卡者,所以持卡人不清楚礼品卡是否有效,从哪一天到哪一天。但当当网单方面按销售日期计算,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限制,有失公允。
法律专家的疑虑
预付卡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消费者都有预付费储值卡。如何看待商家推出的预付费储值卡的有效期?扬子晚报消费者评审团栏目记者特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曹进行分析。
1.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商家无权将消费者的产权作废。
首先,消费者和商家是契约关系,消费者提前充值,商家提供服务或商品。双方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契约关系。消费者有充值的产权,产权不会因为时间长而流失。因此,商家限定消费者财产损失时间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肯定是无效的。
观点:从行政角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2012年,商务部发布《一次性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加强对一次性商业预付卡的监管。其中预付卡分为注册卡和未注册卡。
注册卡方面,该规定明确规定不允许有有效期,未注册卡要求有效期不少于三年。但这是行政规定,并不表示超过有效期后消费者的钱会流失。因此,根据这一规定,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商家退还他们未使用的钱。
观点三:有特殊情况可以设置有效期。
储值卡的费用没有有效期,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商家有赠送储值的行为。比如储值卡,你充值1000元,商家给你2000元。此时,商家可以设置给定的2000元卡的有效期。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这张卡的实际消费已经超过了1000元,你一定要注意剩余2000元的使用要求。如果商家设置了有效期,你必须在有效期内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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