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系统(校园管理系统)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就要教育学生坚定决心,成才做人,强调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化和个人良好品德的形成。德育要具有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的工作,对学生进行有机的思想道德教育,制定和实施学校德育制度:
1、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条例》,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德育基地、歌曲、电影、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守则和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体系,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指挥体系,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班主任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4.做好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德育功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教育,禁止违法犯罪现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6.认真执行体育与健康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与健康工作制度,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定期召开运动会。
7.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星级青少年的评选工作。
8.完善国旗下发言制度,把国旗下发言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途径。
升旗系统
1.升旗时间:每天早上(节日另行决定)。
2.参与者: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教师和学生不得缺席。
3.旗手:每班4人,根据情况每周选举一次。
四.升旗手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热爱集体。
2.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秀。
3.工作认真负责。
4.会唱国歌,有一定的乐感。
5.在周一升国旗的过程中,除了《国旗法》规定的程序外,还应该对班级的班级特点和旗手的事迹做一些介绍。升旗后,将所有材料归档。
不及物动词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时准备,按时升旗。
2.下午放学后降旗,降旗后送回办公室。早上前升国旗。学校人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高能低、收入能涨能跌的用人分配新机制。旨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政绩的原则;高效能干的原则。
三.管理组织与编制;
1.学校根据学校规模,设校长1人,副校长1人。
2.内部机构和岗位:学校内部机构一般为一室,即教导处和依法治校办公室。每个办公室可配备1-2名负责人。
3.人员编制:人员编制标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要责任制:
1.校长的产生和任期。实行校长聘任制或聘任制。
2.校长的职责
(1)负责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全面工作。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4)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主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各方面工作,决策形成决议。
(6)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7)制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校规并实施。
(8)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人、财、信息的作用。
3.校长的权利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内部代表学校全面主持工作。
(2)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学校行政工作始终拥有最终决策权。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
(3)管理和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四)提名副校长、中层干部人选,聘任教职工,在政策法规范围内对师生进行奖惩。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6)享受校长职务津贴。
4.校长的监督
(一)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2)校长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干部的任免、计划的制定或变更、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预算等重要决策都要提前提请党组织集体研究。学校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3)校长必须接受教师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并定期向教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教师代表大会应当支持和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4)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校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对校长工作进行评价。评估和评价应记录在校长任期评估档案中。在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基本合格者予以训诫。训诫期为半年。被辞退录用的,不再享受校级干部待遇。
(5)校长任期届满或离任时,须接受审计。
六、教职工聘任制:
1.聘用原则:学校对全体员工实行聘用合同制。教师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
2.就业范围:一般指我校在职教职工、新调入教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3.就业形式:就业、试就业、低层次就业、高层次就业。
4.员工可以拒绝聘用或辞职。辞职人员应在学期开始前一个月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提交相关辞职手续。未经允许离职的人将自动辞职。
5.辞职、拒绝或辞职申请其他学校工作的,必须事先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约会步骤
(1)组织教职员工学习,调动思想。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并提出任职资格和目标职责,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
(3)制定并公布就业计划。
(4)教职员工填写意向书。
(5)学校考核与聘任,并公布结果。
(6)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出具聘书。
在聘任过程中,当相关条件基本成熟时,学校应为中层以上干部安排部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
7.聘用期限:一般1-3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聘用或者解聘教职工:
(1)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二)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调整的;
(四)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五)师德低下,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后果的;
(六)经教育不改的,有办班、收费、乱刊资料行为的;
(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学校规章制度的;
(8)经双方同意。
9.高职院校就业人员和低就业人员之和不得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
10.失业人员的安置
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对未录用、拒绝录用或辞退的人员,应按以下原则安置:
(1)基于我们自己的安排。学校会对没有被录用的人做两个推荐安排。如果两次推荐安排仍不成功,将作为下岗职工处理。
(2)学校可以安排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包括转岗培训),也可以安排其他工作,建立经济实体,鼓励自主创业。
(3)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培训合格后,可再次竞聘上岗。
(4)失业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在校学习提高,或完成临时工作任务。未到岗的按旷工处罚,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辞退。
1.学校应该关心老人和生病的员工。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一般不辞退。
教师管理系统
首先,要求教师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二,要求教师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自己。
第三,要求老师认真备课,写教案,每节课都要做好。
四.空空闲时间和空空闲时间不允许聚在一起聊天或者做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第五,要求教师运用各种方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6.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要求教师要有正确的工作态度,按时到校,按时离校,认真履行请假注销手续。
八、值班教师(无论白班还是夜班)要高度重视,不得玩忽职守。注意仪容仪表。注意礼仪,说话有礼貌。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在学校党组领导下,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师代表大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的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工作,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努力。
3.教师代表大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应当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有在全体代表多数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
4.教师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以学科组和行政部门为单位的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我校所有享有公民权利的专职教职员工都有选举权。代表人数约占全校专职教师的三分之一。
5.教师代表大会应当有教师、职工、工人和领导干部的代表(必要时,临时工、退休教师和学生家长可以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果代表因故离开学校,系(组)教职工将通过选举方式选举代表。
6.一般情况下,教师代表大会每两年、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请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师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由教师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主席团一般由5-9名成员组成,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师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的迫切关切,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交大会通过。每次会议都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师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应该得到全体教职员工的遵守。
9.教师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如学校岗位责任方案、教职工奖惩等,并提出意见。信息网络
(3)讨论工资调整等涉及教职工福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测评干部。收集、审核、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10.教师代表大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校长应当关心和支持教师代表大会参与学校工作管理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为教师代表大会的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师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
11.教师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应在会议期间负责组织和筹备教师代表大会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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