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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什么是棚户区)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为整治城镇危旧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其目的是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和改善城市环境。

所谓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简易房屋多、建筑密度高、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区域。

而且,为了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国家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很多人因为棚户区改造开始了新的生活。

那么棚户区改造有哪些分类呢?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中,棚户区改造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二类是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第三类是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可以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但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边界合理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对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应当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的棚户区改造,应按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

最后一个是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所谓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的补偿对象是垦区辖区内居住在危房中的家庭,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给予分散供养的危房家庭优先补偿。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主要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形式稳步进行,因此主要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依据。当然,也有集体土地棚改,但集体土地棚改多发生在城中村。以此为基础的法律法规还有《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国有土地棚改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a)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3)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周边区域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周围的房价是多少,那么就必须给被征收人多少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需要按照“一户一户”的原则进行。

2、集体土地棚改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棚改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那么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其他拆迁项目,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出现违法征收程序、不合理补偿或违法强拆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拆迁律师,避免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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