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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人“摆地摊”要怎么申请?(街头摆摊证件在哪里办)

汨罗市临时职业管理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建立市区临时摊点区域

1.、自产农副产品临时摊点:狮子坡、曹芳街、公共集市巷。营业时间从5: 30到8: 00。

2.临时时令水果摊点:人民东路路旁、港新龙城社区路边、高铨北路前坪、屈原大道与通达路交叉口。营业时间为7: 00至22: 00。

3.临时宵夜摊:北沱路北侧(曲子园游乐场对面)闲置土地。营业时间为17: 30至24: 00。

4.公园广场临时摊点:大草坪广场、曲子生态湿地公园、汨罗江风景带。上述区域限于经营生活日用品,按城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规范有序销售。营业时间为18: 00至21: 00。

二.申请条件和审批原则

1.卖日用品、时令果蔬、熟食加工、自产农副产品等的小商贩。,且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以申请临时占用。

2、符合条件的,按照“一户一摊”原则,申请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占用道路的摊点优先考虑辖区内贫困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建档立卡。

3.申请人数超过同一便民摊点设置区域摊点数量的,按照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经营资格。申请时间同一天的,以抽签方式确定经营资格。

4.对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如活畜、水产品、烧烤等,严禁占用道路;严禁烟花爆竹、灯笼等易燃易爆物品占用道路。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占用道路。

6.违反“一户一摊”原则提交申请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临时占道摊点由本人经营,不得转让、转租或转借他人。否则,临时占道摊点将被取消资格。申请人因违反规定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经营的摊点,由当地社区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予以恢复和安置。

三.应用进程

1.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残疾证、健康证(卡)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红底免冠照片向所在社区或城管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占用申请表》。

2.当地社区收到申请后,将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组织人员与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完成初审并报城管部门复核。

3.城管部门收到社区提交的初审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签署《临时占用道路承诺书》并向申请人发放《临时占用道路登记卡》后,方可从事临时占用道路工作。

4、违反《汨罗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城区户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所有临时道路摊点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满后,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貌。

汨罗市综合管理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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