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的普及,收发快递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珠海市民赵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网上购买电脑屏幕时,发现商品开箱时屏幕已经破裂损坏。赵先生说,因为快递员直接将货物送到代收点,他没能当面验收,现在他的维权遇到了麻烦。
然而,物流公司否认了这一点。据快递员介绍,将商品送达代收点需经消费者同意。涉事网店回应称,根据规定,网购需要消费者当面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和物流公司都没有证据表明是否授权将货物放在收集点。经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决定退货退款。
消费者
在集合点收到货物2天后,开箱发现损坏。
家住珠海的赵先生反映,7月7日,他花1399元从某网购平台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三星电脑显示屏。因为接下来几天有事要出去,就把送货地址写在了朋友张先生家,委托张先生去取。
赵先生说,7月8日上午,快递员打电话来送货。当时朋友告诉他不在家,答应下午送货上门。没想到,快递员随后直接将展示物放置在社区食堂的收集点,他的朋友随后从收集点拿回了产品。10日,开箱后,他发现电脑屏幕开裂损坏。
“我刚买的电脑屏幕坏了。我打算退货或者换货,但是已经半个月没见了。”赵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联系了网店,客服人员回复说快递签收24个多小时后才声称电脑屏幕损坏,他没有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箱子进行验收确认,而是自己开箱。这种情况无法退货,赵灿先生选择将屏幕送到工厂维修,但1300多元的维修价格几乎相当于重新购买一个屏幕,这让赵先生无法接受。
为了支持自己的说法,赵先生向南方记者提供了自己与网购平台和涉案快递公司的全部召回情况。赵先生质疑快递员在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易碎的显示屏放置在代收点,导致货物没有本人签字,无法开箱当面验货。
信使
是否放在集合点,双方各持己见。
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吗?快递员将电脑显示屏放置在代收点,客户当面开箱验收,无需送货上门。你事先得到客户的同意了吗?双方各执一词。
赵先生说收货地址是7号刚租的房间。当时他根本不知道食堂是集散地。7月8日上午10点,快递员打电话来送货。朋友不在家的时候,约了快递员下午送货上门,却被告知下午已经放在代收点,无法当面拆箱。10日,他发现屏幕被破解损坏,责任应该由网店或快递公司承担。
8月2日下午,南方记者致电涉案快递员陈某进行核实。陈某说,当天早上快递送达时,客户打电话告诉他不在家,说想先放安检口,但安检口不接受。旁边有个食堂可以收集。他问行不行,对方说无所谓。在这种情况下,他把显示屏放在食堂里。过了几天,客户反映屏幕有问题,很难说(到底是哪个链接损坏了)。
然而,赵先生断然否认了上述说法。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当时没有录音或其他证据,客户是否同意快递员将货物留在代收点并自行放弃当面验收仍存在争议。事后快递公司给网购平台出具的书面证明也给出了类似的回应:“7月8日,公司快递员陈某投递包裹。当时客户不在家,我们快递把包裹送到珠海市香洲区南坪镇楼下的便利店,便利店确认收货”。
快递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问过快递员后,他是这么说的,据他了解,客户除了屏幕外还买了一台主机,直到主机到了才自己打开盒子,然后反映电脑屏幕损坏了。
在线商店
双方证据缺失,有瑕疵,已为客户退货退款。
网店客服人员表示,根据商品签约正常流程的,物流会将商品配送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在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或者放在代收点。除安装产品不需要开箱检查外(安装产品需要由安装师傅开箱检查),其他所有产品都需要在交付人员面前开箱检查。公司有相关工艺规范,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发现外观还行,可以签收,有问题可以直接拒收。
但该人士承认,具体以赵先生的经验来看,当事人是否同意快递员将货物送达代收点,由于双方证据和录音缺失,且双方均未短信确认,确实存在瑕疵,他会反馈给公司进一步优化物流配送环节。比如快递员送货时,客户或代收点代收货物时,物流人员会给消费者发短信,消费者回复确认,避免此类纠纷。
客服人员表示,与赵先生沟通协商后,决定退钱。市民赵先生证实,他接到了网上商店的电话,并承认商店同意退货和退款。
声明
网上购物者:快递和代收点比较常见。
随着网上购物和快递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得到了便利。以快递仓储服务为卖点的Express Easy、HIVE BOX等新业态的出现,不仅给消费者平日签收快递带来不便,而且快递无需自行签收,无法开箱查验,也容易引发网购维权问题。
网购中,快递员是否未经收件人事先同意,直接将快递存放在代收点?连日来,杜南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经常通过电话和微信购物的网购者,受访者的回答几乎一致:快递员在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商品送到快递柜或保安室等代收点的情况屡见不鲜。
“网购普通商品,快递员几乎默认直接送到快递柜,事后只会短信通知。”市民麦女士说,如果购买易碎或贵重物品,她通常会选择投保,并随时跟踪物流进度。发货当天,她主动打电话给快递员,提醒他一定要送到门口验收。
刘女士说,上周末,她分别收到了两款网购产品,送货地址都标明了楼层和房间。其中一件产品直接放在她住处附近的快递柜里,另一件是牛肉丸,属于生鲜品。物流人员不仅送货上门,还打电话提前跟自己确认送货时间,让我签收后及时放进冰箱。
为规范快递行为,避免因非自签、当面验货引发纠纷,我国于2013年颁布实施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处”,“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快递(邮件)标识为易碎、外包装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在签收前告知收件人检查验收内件。除非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
律师建议:不送到指定地点可以拒收。
国鑫新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树权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快递公司将快递送达非约定收件地址。比如消费者表示送到小区某个房间,但快递员直接送到快递柜或小区物业管理处。结果消费者无法当面验收,消费者还是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从第三方代收点提货,开箱后才发现货物受损。按照“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维权难,事后取证难。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要求店铺按照约定的方式发货,并当面验收确认。如果交付的是易碎品或贵重物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应尽可能明确标明交付方式和具体要求,并保证价格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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