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空间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曾用名公证?(什么是曾用名)

前名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前名进行公证?)很多人都改了名字,以前的名字在户口本的名字栏里都能看到,有时候还会被以前的名字困扰。例如,当你想购买或出售房地产时,房地产书中的名字是你以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户口本上以前的名字可以作为证据吗?户口本上没有以前的名字怎么办?

什么是原名公证?原名公证,是指公证员在现有中注册姓名之前,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公开记录的姓名进行证明之前,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活动。

曾用名公证书是一种很少使用的公证书,通常只在真正需要的时候使用。比如改名字后怎么证明自己是你?曾用名公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完美方案之一。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以前的名字进行公证呢?一是前面提到的房地产交易;另一种是海外(留学、移民等。).涉外公证中,多采用前者的名称公证。当出生证明的名字与后来的落户申报的名字不一致时,结婚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曾经是有名的。

管理员原名公证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原件,集体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经常性居民登记卡》原件页和户籍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曾用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和档案存放地出具);如果户口本上已经明确记载了以前的姓名,可以不提供此证明;如果不是自己做,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所以改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名字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擅自更改会给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改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证据必须立即保存。一般的做法是在户口本上注明曾用名,或者直接公证曾用名也是不错的选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xxxxxxxx@hot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