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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公民义务兵要服役几年?(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几年?)

今天我们要讨论一个关于义务兵超期服役的话题。兵役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文化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出于军事技术等方面的需要,一些适龄女性也要按规定服兵役。中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98年,新修订的《兵役法》实施,将陆、海、空、火、武四个军种的义务兵服现役年限改为两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自199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第二次修订发布以来,我军对士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后,已超期服役的志愿军改名为“士官”,士兵职业化步入正轨,真正结束了超期服役。下图为90年代陆军步兵连合影。当时军队的义务兵服役年限是三年,三年期满后还要再服役两年才能成为志愿兵。在“超期服役”期间,他们仍然属于“义务兵”,军衔仍然是三级杠。

90年代陆军步兵连合影

超期服役与志愿兵制度

超期服役是指士兵服役期满后留在部队。1984年修订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三年;海军和陆军将服役四年。服役期满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延长现役。陆军的延长服役期为1-2年,海军和空陆军为1年。超期服役是我国未完善士官制度之前,特别是1998年以前的一种特殊兵役现象。已超期服役的士兵仍为义务兵,只有经过5年超期服役(3年义务服役加2年超期服役)成为技术骨干的,才能向部队申请转任志愿兵,经师以上部门批准,可转为志愿兵。志愿军制度是中国军人职业化的探索阶段。由于义务兵转志愿兵条件苛刻,超期服役现象一般只发生在少数有特殊技能的士兵身上,普通步兵连通常有1-2个名额。下图为反映90年代军旅生活的影视剧照。图中傲慢的志愿军有着“陆军二等职业军士”的军衔。

穿军装的士兵军衔是“上士”,傲慢的老兵军衔是“二级职业军士”,右边的军官军衔是上尉。

义务兵转志愿兵以后的军衔

1993年,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规定志愿军应当分层次服现役,将志愿军两个独立平行的军衔(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分为一至四级,即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专业军士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和专业军士一级。志愿军享受军衔等级对应的待遇,四等军士长待遇相当于排级军官待遇,三等军士长待遇相当于副连级军官待遇等等。下图是90年代士兵从列兵到志愿兵的军衔图。

20世纪90年代士兵军衔图集

士官制度的完善

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第14号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第二次修订发布。士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对士官的使用范围、数量比例、激励机制、服役年限、生活待遇、安置方式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此后,我军志愿兵役制度的士兵统称为士官,只有涉及兵役性质时才使用“志愿兵”。根据这一规定,1999年12月1日,全军和武警部队士兵新的军衔(警衔)标志正式启用。到12月底,1988年确定的士兵和义务兵队伍中的专业军士和军士长头衔自行取消。士官由低到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和六级士官。一、二等士官为初级士官,三、四等士官为中级士官,五、六等士官为高级士官。下图为初级、中级、高级士官军衔图。

中士军衔图集

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六级改为七级,军衔由低到高依次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取消将士官服役分为一至六个阶段的做法,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服役等级。初级军官服役时间最长6年,中级军官服役时间最长8年,高级军官服役时间最长14年。同时,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201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条例》第四次修订,从军法高度确认了2009年对士官的相关调整。从那以后,我军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士兵职业化。士官数量逐年增加,职业军人成为军队的中坚力量。根据2018年的统计,士官的比例接近50%,一个120人的全步兵连的士官数量在55人左右。义务兵服完两年义务兵役后,可以向军队申请转为军士。经团级部门批准,他可以从义务兵转为士官,“超期服役”从此成为历史。下图为海军三等军士长。胸前的军功章表明他为军队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其中一枚银牌“国防服役奖章”显示,这位海军三等军士长已经服役超过166年。

海军上士。

士兵职业化

超期服役的消失,既是法律规定的结果,也是军事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更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士兵职业化后,士兵不仅有工资收入,还享受丰厚的社会福利。最重要的是服役10年的军人家属可以参军。根据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关于调整军队家属从军政策的意见》精神,将派驻全国一般地区的军队干部家属参军条件统一由副营或满15年军龄调整为全连军衔等5种新的军人家属。一是驻全国一般地区军队干部家属留军条件由副营长或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长;二是取消边远地区驻军干部家属留军条件;三是取消特殊岗位干部家属留军条件;四是驻京部队干部家属留军条件由正常营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统一调整为副营;五是边远艰苦地区驻军士官家属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改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解决士兵的后顾之忧是提高部队战斗力最重要的途径。“军人”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特殊的职业,那些立志参军报国的年轻人再也不用经历尴尬的“超期服役”了。下图为长期驻扎在岛上的海军上士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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