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报道,最高价奖为5000元。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为自然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举报的下列违法行为,经核实结案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1.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编造、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2.未按照规定实施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3.未取得《医疗机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或者配制制剂的;
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消毒等防疫产品;
5.销售或者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未取得“一单三证”(即通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
6.非法出售走私食品和物品。
第二,报告方法
可以拨打12315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1.举报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市场监管部门未提前掌握报告内容的;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2.奖励标准:举报事项属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奖励500元;举报事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奖励2000元;举报事项属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奖励5000元。
3.奖励认定: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相同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同一案件奖励标准进行分配;举报同一事项的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
四、举报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举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本办法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我市疫情防控终止之日。
石家庄:新增储备蔬菜、大米2500吨,可满足全市月消费。
1月9日下午,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疫情防控第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石家庄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是石家庄市民居家防控第一天,物资供应关系到打赢抗战。石家庄迅速组织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加大采购、储备和供应,统筹安排后续保障供应措施,落实应急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日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生活必需品库存情况。市场供给相对充足,市民不用担心。
全面组织生活物资运输,确保储备充足,重点蔬菜批发市场每天蔬菜370吨;石家庄已储存蔬菜7500吨,新增政府储存蔬菜2500吨。小麦、大米和食用油的储备可以满足城市三个月的消费。
同时,石家庄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全市有70家大型超市,以惠民的价格销售大白菜、土豆、洋葱等主要三种耐贮蔬菜,并承诺在不涨价的情况下做到品质好。
该市还开通了蔬菜直通车,方便居民就近购物,并在有需要的地区设立生活必需品临时销售点。
石家庄扫黑举报电话
“人与恶势力是水火不容的。人民最清楚一个地方是否有黑恶势力。人民对除恶除恶的成效感受最深。”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充分发动群众,让黑恶势力成为街上的老鼠,让大家举报、呼喊、战斗,让黑恶势力处于不断的恐惧之中,主动投案自首,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参与、人民评价结果、人民共享结果的工作目标。石家庄市扫黑办再次公布市举报中心联系方式,欢迎大家积极举报揭发:
电话:0311-86863936,0311-86863937。平日8: 30-17: 30,受理群众举报,有专人负责受理、处理举报线索。
举报信箱:石家庄邮政信箱639号,邮政编码050000。
举报邮箱:123@163.com石家庄。
“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我们坚持件件登记,并逐一深挖研判。对于实名举报,我们坚持件件有回音,回应群众关切。”孟建忠说。
石家庄将严格落实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专门机构举报黑恶犯罪,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举报中心将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承办涉举报人案件的办案机关对举报人负有保护责任。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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