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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换数字经济时代下治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全球数字经济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市场,美国、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其中,世界其他地区的主导机构基本都是美国公司。亿信华辰数据交换全球20家头部独角兽数字科技公司中,中国占半壁江山不到一点,这非常了不起。

   数据交换数字经济时代下治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但如果做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中国的优势是人口红利、分隔红利,以及由于数据保护相对不充分所带来的创新机会——这些是否能够持续支持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其实是有疑问的。

  如果把当前的发展状况纳入世界格局内,在采取治理和管制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我国真正领先的并不是技术,而是规模。如果未来要参与竞争,如何支持创新?尤其是在保护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创新,这是当前最大的挑战。这也许意味着,短期内我国不能简单地学习欧美的做法。

  与此相关,还有一个有趣的观察。回顾经济历史,公众对大公司普遍产生反感,往往都是在收入分配持续恶化的阶段。在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宏观背景下,大公司、大富豪容易招致不满情绪,一些不正当、不平等的经济行为或现象则很容易加剧这种敌意。

  从这个角度来看,亿信华辰大数据治理的大方向是支持创新和规范行为,但需要特别突出共同富裕的大方向,创新的结果不能只是创造出几千个亿万富翁。

  所以大数据治理也需要新的思维,因为它可能使得经济行为或者运行规律发生改变,例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边际报酬等。治理方式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简单沿用传统的治理方法或者学习欧美的方法都可能不是十分合适。

  以反垄断为例,反垄断的传统判断标准是市场份额和价格。过去认为一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只要达到一定水平,就可以被认定为垄断,但现在这个思路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因为平台经济的基本特征是规模经济,规模很小说明做得不成功,成功了规模就会变大。背后根本性的问题其实是可竞争性,即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判断是否存在垄断,看可竞争性可能比看市场份额更可靠。

  总之,数字经济发展有许多新的特征与规律,对其治理也需要新的思维,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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