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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光周期现象的探讨

花卉有广义、狭义两种意义,狭义的花卉是指有观赏价值的草本植物,广义的花卉除指有观赏价值的草本植物外,还包括草本或木本的地被植物、花灌木、开花乔木以及盆景等“植物生理学”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植物的光周期现象是植物在长期的适应过程中能够对日长做出反应,从而在一年的特定时期开花,这是由日长(临界日长)决定的。不同的植物有不同的临界日长。长日照植物和短日照植物的区别不在于它们需要的日照时数的绝对值,而在于长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临界日长必须比短日照植物长。仅根据其超过或短于某一临界日长时的反应,即超过或短于其临界日长时开花,是植物对临界日照长度变化趋势的一种反应。将植物的光周期现象描述为:在长期的适应过程中,植物可以对一天的长短做出反应,使其在一年内的特定时期开花,这是由一天的长短决定的,这就是光周期现象[3]。如果日长(或温室人工光照)超过14小时,MarylauesMammoth烟草就不会开花。而且大豆、棉花、水稻等很多植物也有类似的现象。它们都有一定的日长临界值,只有在比这个日长短的光周期下才能开花。这个日长称为临界日长。这些植物统称为短日照植物。后来又发现了另一种长日照植物,只有日长超过临界值时才会开花,如菠菜、萝卜、甜菜、冬小麦、冬大麦、燕麦等。还有一种植物,经过一段时间的营养生长,可以常年开花,只要其他条件合适,比如西红柿、绿豆、黄瓜、芸豆等。,它们被称为中性植物[3]。上述植物分类并不意味着长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临界日长必须比短日照植物长,而只是根据它们超过或短于临界日长时的反应。比如短日植物大豆(Biloxi)的临界日长是14h,如果日长不超过这个临界值,就可以开花。冬小麦这种长日照植物的临界日长是12小时,只有日长超过这个临界值才会开花。这两种植物每天长13小时,它们都开花了。因此,重要的不是它们暴露在阳光下的小时数,而是它们在超过或短于临界日长时是否开花[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花卉的范畴不断扩大,凡是具有一定观赏价值,达到观花、观叶、观茎、观根、观果的目的,并能美化环境,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草本、木本、滕本植物统称花卉《植物与植物生理学》根据植物对天数的要求,植物志分为长日照植物、短日照植物和中性植物。长日照和短日照的界限是日日照长度大于12小时的长日照植物,日日照长度小于12小时的短日照植物:①长日照植物。这种植物需要长时间的光照才能开花。一般需要14 ~ 16小时的日照才能促进开花,在昼夜不间断的光照下可以起到更好的促进开花的作用。②短日照植物。这种植物需要短光照才能开花。每天8 ~ 12小时的短日照可促进开花,但在较长光照下不能开花或延迟开花。秋天开的花多为短日照花,如菊花、一品红等。,可以在短时间内开花。③中性植物。这种植物可以在更长或更短的光照下开花,并且对日照时间有很大的适应性。对植物光周期的描述是,许多植物在开花前每天需要一定量的光或暗,这就是植物开花的光周期。一般来说,植物可分为三种主要类型:①短日照植物。当日照长度短于某个临界值(或每天持续的黑暗长于某个临界值)时,植物就能开花。②长日照植物。仅在日照长度大于某个临界值(或黑暗时间短于某个限值)时开花的植物。③中国和日本植物。开花前不需要一定日照时间的植物,在自然条件下也能开花。可以看出,长日照植物和短日照植物的区别不是它们需要的日照时数的绝对值,而是它们只要比关键日长或短就能开花。也就是说,长日照的植物对阳光的要求最低,它们通常在长于临界日常生活的条件下开花。而短日植物有最高的限制,只有在短于临界日长的情况下才能开花。例如,长日照植物冬小麦的临界日长为12小时,而短日照植物烟草的临界日长为14小时。日照长度为13小时时,两种植物都能开花。。根据上述花卉的定义可知,花卉是植物,且是具有一定观赏价值、能美化环境、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植物。从逻辑的角度讲,植物包括花卉或花卉是植物的一部分,这样花卉(植物的一部分)的光周期现象应与植物(整体)的光周期现象一致,而不能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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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栽培》[2]表述如下:①短日照花卉。花芽只有在日光照时间为12h以下才能分化的花,如菊花、蟹爪莲、一品红等。②日照长的花。日光照时间在12小时以上才能分化出花蕾的花,如紫茉莉、唐菖蒲、翠雀花、荷花、石竹、中华补血草等。③阳光下的花朵。花如仙客来、康乃馨、玫瑰、牡丹、一束红花、非洲菊等。,可以不受光照时间的限制区分花蕾。

显然,《花卉学》和《花卉栽培》中对长日照和短日照植物(花)的描述是一致的。长日照和短日照的界限是日日照长度大于12小时的长日照植物,而日日照长度小于12小时的短日照植物。不按临界日照长度划分,即不以植物开花对临界日照长度变化趋势的响应来区分;长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日照长度必须比短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日照长度长。需要注意的是,《花卉学》和《花卉栽培》以菊花为例,但菊花的实际临界日照长度是16h[4],只要日照长度短于16h就能开花,即不仅能在12h以内开花,还能在12 ~ 16h之间开花,如果以日照长的植物和日照短的植物以12h为界限来划分,菊花就会变成日照长的植物(花),这不仅是矛盾的,也是与植物生理学相矛盾的。总之,《植物志》、《花卉栽培》和《植物生理学》中的植物光周期现象,在临界日照长度、长日照、短日照的植物划分方法和范围上是不一致的,按照花的概念是不符合逻辑的。

荷兰的Wien和Major以及日本的一些教授都认为上述假设的极限不准确,并指出应该按照临界日照长度来划分,临界日照长度是能够诱导开花的日照长度。大量实验表明,植物生理学的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见表1)。笔者认为,如果“花卉学”和“花卉栽培学”为了栽培技术和教师教学的方便,以12小时为限划分花卉对日照长度变化的要求,则应选择其他名称;关于植物日照长短的讨论应该纠正。

需要注意的是,临界日长往往随着同一植物的不同品种、不同年龄的植物和不同的环境条件而变化[4]。为了推广一些具有优良特性的作物品种,现代的趋势是培育对光周期不敏感的品种,有利于世界性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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